國內

免撞上護車隊 警:考量4點攔停救護車

(新山7日訊)針對網傳一段45秒的視頻,指交警攔下救護車讓路給重要人物(VIP)而引起議論。新山北區警區列出包括救護車的行車安全考量等4要點,解釋為何當時沒有讓救護車優先通行。

新山北警區主任魯碧雅發今晚文告指出,當時新山安莎娜廣場正舉行“大馬一家”活動,交警被安排至該地點的周邊,維持交通秩序。

Advertisement

文告指出,當時,警方其實已先讓救護車穿過車龍,並排列在車龍的前方。可是,這時也正好前方100公尺外的護車隊(Konvoi)已先抵達,警方於是當下基於安全因素的考量,而做了攔停救護車的決定。

她指出,如果當時允許救護車同行,救護車可能會和護車隊撞上。

文告表示,待護車隊經過該路段後,警方即讓救護車通過;視頻中,救護車被攔下的時間很短,只有約30秒左右。

她說,警方當時的決定,是基於4點考量:

ADVERTISEMENT

1.護車隊行使的路段是下坡;

2.救護車是從支路轉入主路;

3.護車隊先抵達該地點;

4.救護車僅會被攔下30秒,以確保安全。

另一方面,警方也接獲了一宗針對此事件的投報,因此將援引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及刑事法典第505條文,展開調查。

魯碧雅提醒民眾,勿通過社交媒體散播不真實、不負責任的評論和資訊,以避免引起民眾的憤怒。

 

 

標籤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