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一人租用500間店 偷電挖礦主謀落網

(布城1日讯)反貪會調查顯示,一些不法分子以3000至30萬令吉不等賄賂反貪會喬裝“國能職員”的臥底,作為掩蓋比特幣挖礦的非法偷電活動。

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今早在打击比特币挖矿非法偷电行动的记者会上声称,贿款是采用两种方式支付,一是以现金方式,另一作法是使用加密货币来按月支付。举例说,每间店的贿金是500令吉,100间店的话,就是每月5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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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比特币挖矿集团是使用由中国买入,再经巴生港口入境的最新款机器来进行挖矿活动。

起28万现金冻结97人户头

他提及,反贪会和国能公司及能源委员会的这项打击行动,是在2018年至2021年展开,总共取缔了7209宗案件,偷电损失高达23亿令吉。

阿占巴基指出,该局在23名锁定的目标中,成功逮捕了18名男子,其中包括一名租用500间店的主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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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在大马半岛998间用来挖矿用途的商店中,主谋一人便控制了500间;当局也起获28万1180令吉现金。

他披露,当局同时冻结了97人、27家公司和126个户头的447万6814令吉,另外也起获1157台总值约231万4000令吉比特币挖矿机。每台挖矿机约2000令吉,以及起获8万200令吉的电子钱包款额及2万5893美元加密货币。

阿占巴基提到,打击行动也充公了5辆轿车,车款包括宝马、奥廸、本田思域、丰田Vellfire和Ford Ranger。此外,也充公了金饰品如金链、戒指和金手镯等。

他强调,比特币挖矿活动是合法的,但涉及偷电却是非法的,这可能会因而引起火患危及他人安全,同时所造成的亏损将由人民埋单,并影响到医院诊所等的供电问题。

记者会现场展示国能在取缔行动中取下的偷电电表。

拒再回應股票交易事件

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表明,他不会再回应有关股票交易户头,究竟是借给弟弟用,还是完全由自己所拥有的提问。

他强调,他已针对此事给了清楚的交代,那就是他的答案,因此,拒绝再谈。

他直言,对他来说,此事已结束了。

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早前公布调查结果指,阿占巴基完全独立拥有他的股票交易户头,并亲自操作自己的股票,两者之间的声明存有矛盾,引发了更多疑问和争议。

阿占巴基当时解释,尽管把户头借给弟弟购买股票,但账户却是由他操作。

下週對付MARA Corp 5職員

阿占巴基表示,反贪会预计会在下周,对5名涉嫌滥用企业信用卡的MARA Corp职员采取行动。

他披露,调查行动已结束,并提呈给总检察署,总检察署可能会在下周有所决定。

反贪会是在2月7日针对5人有不当行为的指控,突击搜查人民信托局投资公司Mara Corp。

國能建議爲挖礦制特別電費率

国能总执行长拿督巴哈林丁声称,为解决层出不穷的偷电挖矿行为,国能已向政府提呈了数项建议,包括为虚拟币挖矿者提供特别的电费率。

他在反贪会总部出席该公司最近与反贪会联手侦破全国偷电挖矿事件的记者会后受询时,如是表示。

他说,国能已向能源委员会提呈建议,相信委员会目前正对此事展开评估和研究。

他希望当局可通过上述的建议,并鼓励虚拟币挖矿者通过合法的管道从事相关活动。

据知,2018年,该公司只展开610项对付偷电挖矿的行动,惟到了2021年暴增至3900宗,显示偷电活动日益猖獗。

反貪官扮抄錶員蒐證

(吉隆坡1日讯)反贪污委员会在过去3年来,派出大批官员“混入”国能公司(TNB)当卧底扮成抄表员,以便针对比特币挖矿盗电集团的贿赂案进行搜证。

据《星报》报导,反贪会共动员逾350名官员参与行动;嫌犯3年内为了买通“国能抄表员”,支付了237万9450令吉的贿款。

报导提到,集团主谋每月靠盗电挖矿赚取5000万令吉,惟此不法勾当随着反贪会行动的收网,而遭终结。

反贪会官员是在昨日同步于马六甲、森美兰、吉打、槟城、吉隆坡和雪兰莪多个据点展开突击,捣破不法活动。

报导说,挖矿需数十个计算机服务器全天候的操作,这需耗费大量的电力;每个场所的被盗电量可能达每月4万令吉,而不法集团则从每个场所赚取5万令吉。

涉比特幣挖礦偷電 5州17嫌犯延扣

(八打灵再也1日讯)反贪污委员会声称,国能内部职员勾结比特币挖矿集团,收贿掩盖比特币挖矿的非法偷电活动案件中,共有17名嫌犯分别于5个州属遭延扣。

据反贪会提供资料所知,吉隆坡、森美兰、马六甲、吉打及霹雳州的推事庭,今天下令延扣共17名的涉案人士。

在吉隆坡推事庭方面,推事诺法拉哈因下令将4名年龄介于29至50岁的嫌犯延扣4天,直至3月4日,并依据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b)(A)条文调查案件。

吉隆坡推事庭下令將4名年齡介於29至50歲的嫌犯,延扣4天。(反貪會供圖)

而森美兰芙蓉特别法庭助理主簿官阿兹米敏则下令,延扣2名年龄介于49至50岁的嫌犯长达6天。在马六甲推事庭,推事莫哈末依兹万则下令将2名年龄33至43岁的嫌犯延扣6天,直至3月6日。霹雳州推事庭的推事诺阿兹琳也下令,将7名年龄介于29至67岁的嫌犯延扣4天,直至3月4日。

森美蘭芙蓉特別法庭下令,將2名年齡介於49至50歲嫌犯延扣6天。(反貪會供圖)

馬六甲推事庭下令將2名年齡介於33至43歲的嫌犯,延扣6天。(反貪會供圖)

霹靂州推事庭下令將7名年齡介於29至67歲的嫌犯,延扣4天。(反貪會供圖)

此外,吉打推事庭的推事莫哈末阿慕扎亦下令,延扣2名年龄介于33至35岁的嫌犯7天,直至3月7日。上述嫌犯皆是依据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b)调查案件。

吉打推事庭下令將2名年齡介於33至35歲的嫌犯,延扣7天。(反貪會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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