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林冠英:非保護自己 部長政黨應利用權力保護公眾

(吉隆坡18日訊)民主行動黨秘書長兼峇眼區國會議員林冠英指出,部長和執政黨理應利用他們的權力來保護公眾,而非依靠政府的權力來保護自己免受公眾批評。

他發表文告表示,插畫家法米近期官司纏身,事緣他較早前分別在臉書上發表有關伊黨於2020年禁止啤酒議題貼圖,及在推特上針對部長發表插畫,結果遭連串網絡指控。這種情況突出了一個奇怪現象,即在馬來西亞,權力是用來保護強者而非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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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在希盟執政布城期間,沒人因批評首相、部長或政黨而受網絡法的指控,無論這些批評多虛假和不公平,包括毫無根據的種族主義和極端主義攻擊。即使是那些網絡恐嚇已對希盟部長的人身安全帶來威脅,當局始終沒採取任何行動。

他聲稱,既然部長並沒訴諸法律控告法米誹謗,有關單位為何還要起訴法米?顯然的,在一個無視民主,也不顧貪腐危險的極端主義政權下,民眾的批評和言論自由的公共空間正逐漸消失中。民主行動黨敦促撤銷這些指控,以表明馬來西亞是一個尊重網絡自由的國家,政府並不會予以幹預。

法米是被控違反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 233 (3) 條文,罪名為不當使用網絡設施,發布傷風敗俗帖子,意圖騷擾他人。被控者將面臨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最高監禁一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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