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政黨反跳槽定義沒共識 淨選盟堅持立法阻跳黨

(吉隆坡17日訊)淨選盟(BERSIH)對各政黨對“反跳槽”一詞仍未達成共識表示關注,但該會堅持,反跳槽法案必須在來臨的國會會議中通過。

淨選盟指導委員會今日發文告表示關注,對首相署國會與法律事務部長拿督斯里旺朱乃迪前天(15日)在Astro Agenda的“穩定馬來西亞民主”節目中指各政黨因為對“反跳槽”的含義及蓋括的意思有自己的定義而無法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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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感失望的是,基於冠病案件數量眾多,部長於今天原定召開與公民社會組織的咨詢會議被推遲。”

淨選盟和其他公民社會組織期待與首相署及國家總檢察署就包括反跳槽法草案在內的一系列改革提案進行聯系。

淨選盟希望旺朱乃迪的言論和展延咨詢會議不是政府重新考慮在全國大選前推動一些重要改革的信號。

文告指出,上述法案即旨在阻止民選議員跳黨的法律須盡快通過,主要是依斯邁沙比利政府與希盟於去年9月13日簽署的政治轉型和穩定諒解備忘錄(MOU)的關鍵條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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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國會中最大的反對黨承諾實施反跳槽法、18歲投票(UNDI18)、限制首相任期兩屆、國會改革和一系列其他改革,這不僅對穩定國內政治很重要,也為了加強我們的民主。”

淨選盟承認,跳槽政黨是一個複雜的問題,並有許多定義、法律、黨內和選舉方面的考慮,要找到完美的解決方案幾乎是不可能的。

“不過我們也認為,在喜來登行動之後,跳黨問題導致聯邦政府兩次垮台,並在過去兩年直接或間接引發了8個州政府的更迭,因此我國制定這項法律絕對需要,以恢復政治穩定,更重要的是恢復國民對我國民主的信心。”

淨選盟認為,以下為最基本被視為《反跳槽法》下的跳槽定議和情況:

1.一位民選議員離開他/她原有的政黨,然後加入另一個政黨或成為獨立議員。

2.一名獨立議員加入政黨。

3.一名民選代議士自願辭去黨或本身席位。

4.一名民選代議士被政黨革除黨籍。

“如果發生上述任何情況,議員的席位將被自動宣布懸空,並在反跳槽法令下進行補選。”

文告指出,淨選盟偏好是制定一個反跳槽罷免法,即它不會自動騰出跳槽議員的席位,而是為該議員的選民騰出席位提供重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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