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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華控挪用1MDB數億美元案 本週美國開審

(吉隆坡14日訊)高盛集團前銀行家黃宗華被控挪用一馬發展公司(1MDB)數億美元案,本周將在美國開審,同時也在今日於布魯克林聯邦法院發表開案陳詞。

據路透社報道,50歲方的黃宗華是第一個,也可能是唯一就美國華爾街歷史上最大的金融醜聞之一在美國面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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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華的前老板萊斯納(高盛集團前東南亞地區主管Timothy Leissner)對洗錢和貪污指控已認罪,而高盛一家子公司在2020年也對串謀違反反貪會法令表示認罪。

他個人則對3項串謀洗錢和違反反貪會法令的控罪否認有罪。

據檢察官所指,黃宗華和萊斯納規避高盛內部合規協議,但黃宗華代表律師聲稱,其當事人在相關罪行中沒擔任任何角色,且萊斯納錯誤地牽連其當事人,以獲輕判。

目前,萊斯納尚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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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家認為,黃宗華所面對的是艱難官司,因檢察官可能會向陪審團展示,黃宗華涉及在內的電郵和線上聊天記錄,還有出示他從有關計劃中獲益的財務記錄,同時預測控方將傳召萊斯納作為證人出庭供證。

專家說,他的老板(萊斯納)已背叛他,並將提供關鍵證詞,將他與構成刑事罪行的對話、行動和策略聯系起來。

現年50歲的黃宗華被控的控狀涉及45億美元(約188億令吉)。

美國檢察官指他在2009年至2014年期間,從一馬公司中挪用資金;有關資金在2009年,由我國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推介,以刺激經濟增長。

據控方所指,這期間,高盛因幫助一馬公司出售650億美元的債券而賺取6億美元費用,但黃宗華、萊斯納和大馬籍在逃富商劉特佐串謀,支付160億美元賄賂大馬和阿布達比的官員,以贏得高盛商務。

高盛在2020年支付23億美元罰款,歸還6億美元,並同意其大馬子公司在美國法庭認罪,作為與美國司法部暫緩起訴協議(DPA)的一部分交易。

黃宗華代表律師Agnifilo表示,據2020年11月入稟法庭的文件所顯示,黃宗華將劉特佐介紹給萊斯納,但前者在相關計劃中沒擔任更多角色,並在事後曾警告上司,劉特佐是不值得信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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