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涉及18歲以下受害者 30%性罪案源自社交媒體

(八打靈再也13日訊)警方數據顯示,自2017年至去年9月18日,涉及18歲以下受害者的性罪案中,當中有30%即1160宗源自聊天應用程式、WhatsApp及微信上的互動。

全國警察性侵犯、家庭暴力及虐待兒童組(D11)主任茜蒂甘希雅助理總監告訴國文報章《每日新聞》,這期間,有354宗受害者是透過WhatsApp與加害者認識和聯系的。

Advertisement

“而其次是微信的322宗、Instagram的158宗及臉書的124宗。”

她說,如果此類問題不從一開始就加以遏制,未來可能會有更多兒童及18歲以下的青少年成為性罪案的受害者。

“在這1160宗性罪案中,多達860宗是強奸案,其中涉及的主要社交媒體分別是微信的303宗、WhatsApp的261宗、Instagram的96宗及臉書的87宗等。”

她披露,警方去年共接獲1028宗強奸案,超過10%,也即137名兒童或18歲以下的受害者是透過社交網站及聊天應用程式的互動墜入陷阱。

ADVERTISEMENT

“警方在去年首9個月一共接獲3165宗性罪案,其中236名受害者未成年。”

她說,除了強奸案外,其餘涉及未成年受害者的性罪案包括非自然性行為(6宗)、非禮或性騷擾(37宗)、色情內容物(13宗)及性誘拐(4宗)。

受害者若未接受治療及康復 或成性成癮者或加害者

茜蒂甘希雅說,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如果這些受害者沒有接受治療及康復,他們可能會成為性成癮者或加害者。

她補充,受害者也可能會失去自己的身份認同及擁有錯誤的文化價值觀,因為他們不理解施加在他們身上的性行為是一種犯罪行為,並錯誤以為這是一件普通的事情。

“警方奉勸父母時刻監督孩子在社交媒體上的活動,因為大多性罪案加害者都是陌生人。”

她說,一般上受害者起初沒有意識到自己遭到性剝削,因為加害者會以關心受害者的面目出現,通過甜言蜜語引誘受害者一步步墜入陷阱,再與受害者進行通電或短信聊天,直到最後誘導受害者發裸照。

“加害者會變本加厲,要求受害者發視頻或裸照,以發洩自己慾望或發到網絡黑市撈一筆,倘若受害者不從,加害者會威脅受害者將這些視頻及裸照公開。”

她說,受害者基於害怕及羞恥,有時不得不服從加害者的要求,當類似事情反復發生,受害者感到壓力及憂郁,甚至會出現自殺的傾向。

“為了幫助受害者,警方在展開調查工作時,會通過兒童偵訊中心(CIC)和兒童支援服務中心,讓受害者在一種輕松的氛圍下,協助警方查案,以減少受害者遭受的創傷。”

 

 

標籤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