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林冠英反駁阿占 “跳槽沒貪污證據論不實”

(吉隆坡10日訊)民主行動黨秘書長兼峇眼區國會議員林冠英說,大馬反貪會主席阿占巴基並未說實話,他聲稱反貪會無法繼續調查那些遭金錢獻議跳槽的政治人物,因為很難證明賄金已經繳付,反貪會無法找到行賄的確鑿證據。

林冠英說,如果事情果真像阿占所說這樣,那為何他的個人銀行戶頭或現金中,即便沒有發現任何貪污而來的不義之財,亦沒有任何關於他跟別人索款的錄音,但他仍然被指控貪腐?此外,行賄也未必一定要牽涉現金,提供或任命相關人士官職或是政府關聯公司(GLC)裡的高職,一樣等同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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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為什麼那些從反對黨跳槽到政府行列的國會議員,明明就是為了政府官職的利益,卻沒有被起訴?以下為未採取行動的5個案例:

1.民興黨納閩國會議員羅茲曼在2021年10月14日的文告中清楚聲明,由於他拒絕從民興黨跳槽到執政黨土團黨,結果被指控在5年前擔任納閩港務局(LPA)副主席時涉及貪污。反貪會保持沉默,已經重挫了他們的清廉與誠信度,如今的他們已被當成政治武器,用以對付在野黨國會議員,誘使後者跳槽支持政府;

2.在一段錄音中,前首相慕尤丁建議以政治職務和官聯公司職位來換取政治支持。巫統話望生區國會議員東姑拉沙裡拒絕了委任他成為國油顧問獻議,因為他認為這項委任已經違憲。巫統署理主席莫哈末哈山則拒絕出任國能主席一職;

3.地不佬區國會議員鍾少雲背叛公正黨,倒戈支持慕尤丁。他坦承慕尤丁承諾給他一個職位和平台,讓他幫助重建國家經濟。這不正是促使他跳槽的誘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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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瓜拉冷岳區國會議員希維爾倒戈,轉而支持慕尤丁後,反貪會旋即冷待希維爾的案件。前首相納吉指出,有關案件涉及7820萬令吉;

5.5名公正黨議員拒絕威脅利誘,以換取他們對慕尤丁的支持。反貪會並沒有採取行動對付試圖策動他們變節的人。

他認為,反貪會必須清楚交代,為何仍未對這5宗案件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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