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羅斯瑪:總檢察長已逾越職權 申請撤換主控官哥巴

(吉隆坡28日訊)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日前入稟高庭,就她涉及12項洗黑錢指控,以及5項沒有向內陸稅收局申報其收入的指控,再次申請挑戰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的高級副檢察司資格。

根據網媒《自由今日大馬》報導,羅斯瑪在訴狀中,指控總檢察長丹斯里依德魯斯哈倫在委任哥巴斯里南擔任有關案件的高級副檢察司的過程中已逾越了本身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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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哥巴斯里南在刑事程序法典第376(3)條文下於去年5月21日獲得的高級副檢察司委任狀中,並沒有包括上述案件。

“即使法庭同意依德魯斯哈倫是在權限之內委任哥巴斯里南,他也不是擔任案件檢控的適當人選,他只是被授權查閱一馬發展公司案件的調查文件,並提控該案的相關人士。”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已擇定於下月3日,審理羅斯瑪提出的申請,而辯方律師方面則會在當天進一步說明此事。

羅斯瑪是於去年5月6日,向高庭入稟2份申請通知書,除了尋求法庭宣判她被控涉及索賄和收賄的案件審訊無效,也尋求法庭宣判哥巴斯里南透過2020年7月8日的一份委任狀,在該案受委高級副檢察司是屬不合法的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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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於去年9月24日駁回羅斯瑪的申請,上訴庭則在同年12月6日宣判,羅斯瑪在上述申請通知書尋求法庭頒布一系列的庭令,並不隸屬審理刑事案件的高庭權限之內,因此法庭無權發出有關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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