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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迪拉尋女案】前夫列國際刑警黃色通報 警探討列通緝犯

(怡保14日訊) 印裔英迪拉尋找幼女案有最新進度,聯邦高級律師魯依達雅指出,目前英蒂拉前夫莫哈末禮端已被國際刑警列入黃色通報(失蹤人口),警方正在跟國際刑警探討是否要將其列入紅色通報(通緝犯)。

英迪拉申請針對警方定時提供給她有關尋找前夫與小女兒的書面陳述進行司法監督程序,今日在怡保高庭進行12月13日的書面陳述之司法監督;負責司法監督的高庭法官是布賓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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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泰柬有出入境紀錄

代表警方的魯依達雅指出,警方通過國際刑警協助,查詢了包括泰國、柬埔寨、寮國、新加坡、汶萊和韓國等6個國家,發現莫哈末禮端曾在泰國和柬埔寨有過出入境紀錄。

“他於2016年6月30日至7月2日,曾經待在柬埔寨,而2019年2月11日曾從泰國出境。”

拉傑斯(左起)和沙畢拉什在休庭後,向英迪拉講解會見法官後的事宜,右一為英迪拉行動小組(INGAT)主席阿倫多拉沙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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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該書面陳述上所提供的資料遭到英迪拉律師團隊隊的質疑,其代表律師拉傑斯過後向媒體表示,他們無法在國際刑警官網處的黃色通報名單中找到莫哈末禮端的名字,當中只有英蒂拉幼女帕姍娜的名字。

未發現帕姍娜上學資料

魯依達雅向法官報告警方的最新調查進展時表示,警方向吉蘭丹教育局查詢後,發現沒有帕姍娜上學的資料,但卻找到了莫哈末禮端與現任妻子諾賽麗其中一名孩子在一所學校上學。

“警方找到他們在學校登記的住址,但去到當地後卻發現他們已搬走了,在向鄰居們打聽後,證實3年前他們全家曾居住在那。警方在調查後發現,莫哈末禮端的該名孩子疑似還在同一所學校求學,所以警方會繼續追查該孩子的行?。”

她說,警方在上個月的司法監督後,聽取法官的建議,向公積金局查詢後,發現莫哈末禮端最後一次繳交公積金是於2015年的4月,其妻子的則是2010年。

“通過陸路交通局查詢後,發現這兩夫妻名字分別擁有2輛轎車,莫哈末禮端的是於2014年前(被通緝前)登記。他們也有交通罰單,最新一張罰單是從2016年2月15日發出,但至今沒有繳還罰款。”

“我們已經把從陸交局處得到的莫哈末禮端夫妻的車牌號碼,發送給全國的警隊,以協助偵測他們,目前為止還無任何消息。警方也已經致函國家銀行以查詢莫哈末禮端的戶頭轉賬紀錄,但未獲國行回應,”

拉傑斯在法庭上向法官表示,警方在書面陳述中指出,他們認為帕姍娜目前正跟莫哈末禮端一起,但警方卻無法找到後者,這個說法是有點自相矛盾的,既然無法找到莫哈末禮端,那麼從何得知帕姍娜是跟他一起呢?

“我們認為該明負責調查的警官應該出席司法監督,在庭上講解。”

英迪拉另一代表律師沙畢拉什也表達不滿,並指警方目前所做得調查工作仍是在原地踏步,過去6年來從未向英迪拉和法庭提呈過書面陳述,要不是英迪拉提出司法監督,他們也不會這麼做。

法官布賓達星聽完書面陳述的報告,以及英迪拉一方的說法後,要求警方提供進一步的調查詳情,並給予警方2個月的時間去調查,定於明年2月22日作下一輪的司法監督。

英迪拉訴總警長數造藐視法庭

另外,英迪拉律師團隊也在司法監督後,以警隊自法庭於2014年發出對莫哈末禮端的通緝令起,沒有定時向英迪拉和法庭提呈書面陳述為由,向高庭入?提控全國總警長、警隊和霹靂州警方藐視法庭。

布賓達星過後擬定明年1月25日,作為被控一方(警隊)回應該提控的案件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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