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蔡建文:老婦被國能索償9318元 不應以行管期用量判定偷電

(新山10日訊)一名老婦與兩名還在上小學和中學的孫子相依為命,家庭經濟依賴綴學孫子送外賣補貼家用,豈料在行管令期間被指偷電而要求償還9318令吉電費,結果沒有涉及偷電而需償還這筆電費的她,不知所措。

馬華全國公共服務投訴局副主任蔡建文說,這名60旬老婦於今年3月14日行管令期間,遭3名自稱國能的官員來檢查並更換電錶。事後,該老婦卻被指偷電而要求償還9318令吉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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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老婦被指在行管令期間涉及偷電,被國能要求償還9318令吉電費,不知所措的她向蔡建文求助。

他今天發文告說,這名老婦不譯國語, 在5月份經一位熱心朋友協助致函打算要求國能檢查,豈料變成要求降低成4000令吉,並且分期12次償還的處境。

蔡建文說,這名老婦突然被追討並需償還本身沒有偷電的電費,一時間不知所措。

他披露,當他接獲上述投訴後,已建議老婦完成報案程序,並會聯繫國能官員要求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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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他認為,國能不應以行管令時期及國家復甦計劃開放後的電費,衡量是否涉及偷電行為,此舉並非合理做法,而是要認真調查才追討收費。

蔡建文說,因為行管令期間無法出門,用電量自然高,隨著各領域開放後,大家都能夠出外工作,住家用電量也會減少,因此國能應該避免不合理的指控。

此外,他說,民眾若遇到類似情況,可以與國能官員約時間及攜帶每月電費單作為證明和依據,以及備案處理。

他披露,國能工作人員會來檢查電錶,原因包括用戶用電量突然減少、發現可疑電錶及接獲民眾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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