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休假警員禁指揮交通 視為觸犯法律

(吉隆坡8日訊)警察不可以在非執勤時段,當私人車隊指揮(marshall)或在公路上指揮交通,此舉被視為觸犯法律。

全國警察交通調查及執法部副總監拿督莫哈末納茲里,被詢及一些警察會在放假和執勤以外的時間參與摩多車隊時,向國文《每日新聞》說,警察禁止在非執勤時當車隊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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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11月中有摩多車隊在森美蘭州波德申區內擅自為車隊“開路”及闖紅燈,數名車隊成員被警方扣捕後,前天(5日)再有類似視頻被上傳至社交媒體,引起警方關注。

全國副總警長拿督斯里馬茲蘭昨天出席活動時指出,任何摩多車隊活動須預先向警方提出申請,待警方批准後才安排交警護送,否則屬於違法。

他強調,這些摩多車隊無權截停或要求民眾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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