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國會】疫境逾萬宗破產

(吉隆坡8日訊)掌管國會及法律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指出,冠病疫情自去年3月爆發至今,我國有多達1萬1207宗破產案例。

他昨日以書面回覆公正黨務邊區國會議員李文材時說,從2020年3月至12月共有6344宗破產案例,而2021年1月至10月則有4863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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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當局必須從債務人違約付款日期起至少一年的時間,才能審查冠病疫情對債務人的實際影響,因為債權人只能根據過去6個月內發生的破產訴訟而提交請願書。

他表示,違約情況如下:

1)從2020年4月1日起至9月30日給予6個月暫緩貸款供期(Moratorium)屆滿後

2)在2021年3月屆滿的針對性暫緩貸款供期(Moratorium)措施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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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2021年7月7日開放申請的暫緩貸款供期之後

他指出,大馬破產局將審查在指定期限內登記的破產案例,並採取適當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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