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曹觀友:受制於NASP 交部未批居林國際機場

(檳城29日訊)檳州首席部長兼丹絨區國會議員曹觀友指出,他日前出席國會時,已要求交通部長說明,該部對防止因居林國際機場項目排放廢水所導致的意外/事故/問題,及位於檳州供水機構在拉哈甸取水口上游 6 公里處“航空商業城”的承諾與行動。

他今日發表文告說,交通部長已針對他的詢問給予的口頭回答,其中的要點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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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根據《2016 年民航(機場運營)條例》,迄今該部未有批准居林國際機場項目;

(ii) 建議中的居林國際機場受制於國家機場戰略計劃(NASP),項目提議者(吉州政府)將被要求向NASP咨詢團隊提供現實和準確預測的信息;

(iii) 只有在NASP研究完成並符合政府設定的所有條件後,才考慮是否批准該機場項目。

曹觀友也要求交通部長說明,在靠近慕達河地點興建居林國際機場(KXP)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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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打州居林國際機場示意圖。

部長回應指出,國家實體規劃理事會(MPFN)在2020年10月27日會議中,原則上批准興建居林國際機場的發展項目,該取決於交通部和其他幾個政府機構,如財政部 、內政部、環境部、馬來西亞皇家空軍(RMAF)、馬來西亞民航局(CAAM)和其他幾個政府機構。

交通部重申,根據條例,迄今該部未有批准居林國際機場項目,且該項目受制於NASP。

部長指出,項目提議者將被要求向 NASP 咨詢團隊提供現實和準確預測的信息,特別是對客運和貨運服務的需求,以及有意使用居林國際機場的航空公司意願,尤其是在後新冠肺炎疫情時代,以評估居林國際機場建設項目的可行性。

唯有在 NASP 完成研究並符合所有技術報告中所列明的條件,如環境衝擊評估報告(EIA)、社會衝擊評估報告(SIA)及空間影響評估(TIA)等,才會考慮批核。

部長指這是為了確保擬建機場真正可行、可持續,並滿足馬來西亞民航局(CAAM)和馬來西亞航空委員會(MAVCOM)設定的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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