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3日訊)檳州青年理事會會長林瑞木,對青年與體育部長宣佈明年1月1日起,青年團體的會員年齡不能超過30歲一事感到震驚和遺憾。 他要求部長盡快與全國青年理事會,重新探討執行方案。 他今日發表文告說,雖然該會之前已跟該部達致協議,原則上同意在一個註冊青年團體擔任職位者的最低年齡不得低於15歲及不超過30歲,但執行日期仍有待商議。 “很遺憾部長在沒跟本會討論下,突然在國會宣佈明年1月1日起執行2019年青年社團及發展(修正)法令,這將導致國內青年組織措手不及。” 他說,青年組織肯定來不及準備,執行方面將產生混淆及衍生問題。 “希盟執政時,時任青體部長賽沙迪提呈2019年青年社團及發展(修正)法案,將青年年齡的定義上限從40歲下調至30歲。該法案闡明,在註冊青年團體擔任職位者的最低年齡不低於15歲及不超過30歲。” 他說,當時由於青年組織尚未做好準備,所以此法令暫時展延執行。 “過後經多輪商討後,該會同意降低年齡以符合世界發展趨勢,但執行時間尚未達到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