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怡保16日訊)端洛州議員楊祖強被控性侵女傭案件,怡保第一地庭法官拿督阿都華合在聆聽控辯雙方口頭陳詞後,基於需要查閱證據、文件和書面陳詞,因此定於12月7日下判。當日也將決定楊祖強是否表面罪名成立需要自辯,抑或無罪釋放的命運。
辯護律師是拿督拉澤巴星和沙林在今早結案陳詞中提到,各項證據中並無找到楊祖強的脫氧核糖核酸(DNA)和精液,無法證明案發期間妻兒是否在屋內,而且案發時間僅14分鐘並無可能幹案,女傭下體的傷痕也可以是自慰、鈍物與本身手指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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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檢察司阿茲里娜不否認女傭沒有向楊祖強妻兒和司機說出此案,原因是她人在異鄉,剛抵達大馬才兩個月,因此感到害怕和受到威脅,於是事後三度致電印尼駐馬大使館求助;至於沒有發現脫氧核糖核酸一事,供證的醫生表明脫氧核糖核酸在受到清洗或高溫下遭受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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