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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有偏見 羅斯瑪申請換法官

(吉隆坡11日訊)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以“可能有偏見”,向法庭申請撤換原本負責審理其洗黑錢及逃稅案的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
羅斯瑪代表律師拿督吉丹南說,羅斯瑪是於11月2日向吉隆坡高庭入稟申請,理由是莫哈末再尼審理兩宗案件有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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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利益衝突,是莫哈末再尼之前批准砂校電供案的控方在審訊上,提呈羅斯瑪的反貪會警戒供詞(caution statement),這份警戒供詞與莫哈末再現在審理的709萬7750令吉洗黑錢和逃稅案有關。”
吉丹南向“當今大馬”指出,莫哈末再尼在審理洗黑錢及逃稅案之前,就事先看到羅斯瑪的反貪會警戒供詞,很可能構成偏見。
除了洗黑錢及逃稅案,莫哈末再尼也承審,羅斯瑪涉嫌在砂拉越學校太陽能供應合約中,索賄1億8750萬令吉的貪污案。
莫哈末再尼於今年2月18日,宣判羅斯瑪在砂校電供案表罪成立,需出庭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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