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8日訊)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努西於2年前在未出任吉打州務大臣職時,因涉嫌在臉書撰文詆毀波各先那國會議員拿督馬夫茲而被對方起訴,今日吉隆坡高庭宣判原告勝訴,被告即日起14天內,須支付5萬令吉賠償金和1萬5000令吉堂費。
高庭也諭令被告必須在14天期限內,在個人臉書對原告發道歉文。同時,高庭也禁止被告和其代理人,未來不可再針對此事,對原告發表誹謗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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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馬夫茲於2019年10月9日,為希盟人力資源部副部長時,針對仁那里州議員莫哈末沙努西於同年7月30日在個人臉書,發表一則對他具有詆毀和誹謗性的文章提出起訴。
當時被告是針對一家博彩投注站,計劃將一間分行搬遷到吉北波各先那商業店屋區引起爭議一事,在臉書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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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章內容略指該選區希盟領袖,當了誠信黨和希盟領袖以及獲贈了副部長職位,卻喪失尊嚴和誠信,更對賭博活動和在馬來地區設立博彩投注站,失去敏感度。
此訴訟案是在今年8月26日開庭審訊1天,並傳召了3名證人供證。吉隆坡高庭法官是拿督莫哈末阿里菲,馬夫茲代表律師是諾拉茲米爾和努賽峇,而莫哈末沙努西代表律師是尤斯法里查和莫哈末費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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