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羅士打8日訊)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努西於2年前在未出任吉打州務大臣職時,因涉嫌在臉書撰文詆毀波各先那國會議員拿督馬夫茲而被對方起訴,今日吉隆坡高庭宣判原告勝訴,被告即日起14天內,須支付5萬令吉賠償金和1萬5000令吉堂費。
高庭也諭令被告必須在14天期限內,在個人臉書對原告發道歉文。同時,高庭也禁止被告和其代理人,未來不可再針對此事,對原告發表誹謗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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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羅士打8日訊)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努西於2年前在未出任吉打州務大臣職時,因涉嫌在臉書撰文詆毀波各先那國會議員拿督馬夫茲而被對方起訴,今日吉隆坡高庭宣判原告勝訴,被告即日起14天內,須支付5萬令吉賠償金和1萬5000令吉堂費。
高庭也諭令被告必須在14天期限內,在個人臉書對原告發道歉文。同時,高庭也禁止被告和其代理人,未來不可再針對此事,對原告發表誹謗言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