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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人非法集結案表證成立

香港特區區域法院4日裁定,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圖)等3人所涉的2020年發生於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的一宗非法集結案,表面證供成立,法官將案件押後再審。

黎智英等8人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等罪,案件1日再次在區域法院審理。李卓人等5人當時認罪,法官宣布將案件押後至11月12日處理求情及判刑。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3人當時不認罪,案件繼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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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法官胡雅文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並將案件押後審理,以待辯方索取指示。該宗非法集結案一共涉及26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黃之鋒等,截至目前已有21人陸續認罪或被判刑。另外兩名被告羅冠聰、張昆陽已離開香港,法院已向兩人發出拘捕令。

文/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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