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國會】職安修正案三讀通過 無法保障雇員安全罰50萬

(吉隆坡27日訊)國會下議院今日三讀通過《2020年職業健康及安全修正法案》。

人力資源部長拿督斯里沙拉瓦南為該修正案進行二讀時說,這項修正案不僅改善員工的安全、健康和福利方面,也保護員工免受於工作活動相關的安全和健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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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LA LUMPUR, 27 Okt — Menteri Sumber Manusia Datuk Seri M Saravanan ketika sesi soal lisan pada Mesyuarat Kedua Penggal Keempat, Parlimen Ke-14 di Bangunan Parlimen hari ini.
–fotoBERNAMA (2021) HAK CIPTA TERPELIHARA

《2020年職業健康及安全修正法案》是針對《1994年職業安全及衛生法令》(514法令)的修正,涵蓋55項條文,包括增設27項新條文、刪除2項條文及修正原有的第35項條文。

“人力資源部自2011年起,在擬定這項修正案時,與各利益相關者進行交涉,包括政府機構、利益相關者及業者等。”

他提到,修正案中的建議也在全國勞工咨詢理事會(NLAC)下的勞工法令修改技術委員會,以及由僱主及員工公會代表組成的國家職業健康及安全委員會的會議中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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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沙拉瓦南指出,另有一個由職業安全與衛生局(JKKP)執法,與職業健康及安全相關的法令,即1967年工廠及機械法令(139法令)。

他說,相關法令旨在針對在該局註冊下的工廠展開與職業安全、健康及福利及機械方面的事項進行管制和檢查。

“139法令自1967年開始生效,隨著科技的發展,這項法令已不再使用,因此配合514法令的修正,人力資源部決定廢除139法令,將相關機械檢查的條文移至514法令中。”

《2020年職業健康及安全修正法案》提高對未能確保僱員在工作場所的安全、健康和福利的僱主的刑罰。

修正第19條文,建議提高罰款從5萬令吉至50萬令吉,以對付未制定安全和健康政策的僱主。

根據法案第23條的修正案,凡是違反第21條和第22條有關制造商在工廠內對植物和材料承擔關稅的人,將面對2萬令吉至20萬令吉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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