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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大馬人 怡保出生 5歲女童終於獲國籍

(怡保25日訊)5歲女童父親是大馬人,母親是中國人,由於她在怡保出生時父母未註冊結婚,因此至今仍無國籍。針對此案,怡保高庭法官拿督阿都華合基於女童是在馬來西亞出世,且其中一名雙親,即父親是馬來西亞公民,因此宣判女童應賦予馬來西亞國籍。

較早前,女童父親因孩子沒有國籍,而將此案帶上法庭,希望可在孩子學齡前讓他獲得公民權,保障孩子的未來。怡保高庭今日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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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代表律師王優辛今日在聆聽判決後指出,法官作出有關判決,主要是認為女童在出世時,父母是否合法註冊結婚,對這宗案件並不相關。畢竟女童在馬來西亞出世,沒有擁有其他的國籍或護照,因此這孩子符合了在馬來西亞成立之後在我國誕生的條件。

高永泉(右起)、王優辛和黃景亮在聆聽了法官的判決後,對有關判決感到高興。

其二,女童父母其中一人是大馬人,女童又在大馬出世,因此符合聯邦憲法第二列表(Schedule)第II部分的1(a)和1(e)條文。

他表示,法官認同他們的觀點,並作出了上述判決,他們整個團隊對這個判決感到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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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答辯方援引今年一項聯邦法院裁決,即父親為大馬人,母親為菲律賓人的海外出生孩童不能獲得大馬公民權一案,但當時起訴方認為上述案件不適合於此案,因為此案孩子在菲律賓出生,有菲律賓護照,但此案孩子在怡保出生,沒有其他國家的公民權,也沒有離開過馬來西亞。

代表律師拿督高永泉指出,答辯方援引的聯邦法庭裁決,即父親為大馬人,母親為菲律賓人的海外出生孩童不能獲得大馬公民權一案,是完全不一樣的。

他表示,法官今日的判決是一個標桿性的判決。而且,案件已經解決,女童將會成為大馬人。

代表律師黃景亮指出,他們的團隊對法官的判決感到開心,不過,接下來還要看國民登記局的反應,他們希望國民登記局不會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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