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更新PLKS須呈住宿證書 雇聯:複雜化聘外勞

(八打靈再也3日訊)大馬僱主聯合會(MEF)表示,移民局提出並要求僱主在向該局申請或更新外勞臨時工作準證(PLKS)之前,必須先向勞工局獲取住宿證書(CA)的提案非常不切實際,會使招聘外勞的過程變得更艱難與復雜。

MEF主席拿督賽胡先對此建議成立一個由移民局、地方當局、勞工局、和其他相關部門組成的一站式中心,以為僱主在申請外勞臨時工作準證(PLKS)的過程提供便利。

Advertisement

“一站式中心必須協助僱主申請完工及落成准證(CCC)、住宿證書(CA)、和外勞臨時工作準證(PLKS),以加快相關機構的申請和批准程序。”

他今日發文告指出,據瞭解,移民局提出的提案是基於讓僱主遵守1990年員工房屋、住宿和設施基本標准法令(446法令)的最低標准。

然而,該提案除了使得招聘外勞和申請外勞臨時工作準證(PLKS)的過程變得更復雜,還會導致審批程序進一步延遲,從而導致業務連續性中斷。

他說,地方當局、勞工局和其他相關部門,如消防局等在批准員工住宿的事宜上似乎缺乏協調,將導致僱主難以向地方當局和勞工局獲取住宿證書(CA)。

ADVERTISEMENT

他表示,移民局、地方當局、勞工局、和其他相關部門所落實的做法,應該是要促進僱主們開展業務,而不是限制他們。

賽胡先認為,只要公司提交了遵守446法令的承諾書,就應足以作為獲批外勞臨時工作準證(PLKS)的先決條件。

“這對於需要招聘外勞的行業來說至關重要,因為本地員工對有關行業的工作完全不感興趣。”

因此移民局能夠迅速批准外勞臨時工作準證(PLKS),對於一家公司能規劃其運營,以滿足客戶對產品和服務的需求而言至關重要。

另外,賽胡先也提出了僱主根據446法令為員工提供住宿的高成本問題,表示該法令是在疫情期間所實施,當時大多僱主都面臨著許多挑戰,以確保遵守新法令下對於住宿的最低標准。

他對此促請有關當局給予企業足夠的時間,來穩定並逐步遵守446法令下的所有要求。

 

 

標籤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