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控散播冠病假新聞 洛曼不認罪

(吉隆坡1日訊)因在臉書帖文涉嫌散播關於冠病及疫苗假新聞,而面對2項控狀的巫統前最高理事拿督洛曼諾阿當,今日否認有罪。

兩項控狀指他涉嫌通過臉書發表含有上述訊息的視頻帖文,因此分別觸犯了2021年緊急狀態(必需權力)條例第4(1)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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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被帶上地庭面控,承審法官艾德文巴拉姆佐迪擇定案件於11月25日過堂,期間洛曼允許以2項控狀各1萬令吉保釋金保釋候審。

原本主控官拿汀卡米紮提出2項控狀的保釋金金額為各3萬令吉,外加1名擔保人及把護照交由法庭保管,但是洛曼辯護律師羅根艾斯坎德成功求情,把保釋金降低至各1萬令吉。

另外,法官也駁回主控官卡米紮提出,需要沒收護照的申請。

卡米紮表示,由於巴生河流域已進入國家復甦計劃第3階段,並即將進入會開放國境的第4階段,因此沒收護照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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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羅根艾斯坎德則主張,目前邊界已經關閉,因此沒有必要加上沒收護照的保釋條件。

他說,其當事人有11名孩子,其中7至8名還在求學,而他目前是無業人士,主要是幫忙妻子賣沙爹,因此並沒有能力支付太高的保釋金。

他表示,當事人的家人都在國內,他也是一位受到家人及社會尊敬的人士,同時他也保證會全面配合審訊,並不會潛逃。

洛曼涉嫌於今年5月3日晚上10時55分及4月9日晚上10時38分,在臉書上發布視頻,分別違反觸犯了2021年緊急狀態(必需權力)條例第4(1)條文。

在上述法令下,一旦罪成,可被判處不超過10萬令吉罰款、3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洛曼的臉書視頻帖文是由武吉阿曼警察總部網絡罪案調查組的警官分別於5月9日及及4月11日發現,因此對他作出報案,警方也因而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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