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華:免趕客 MM2H門檻應重檢

(吉隆坡1日訊)馬華建議政府重新檢討“馬來西亞我的第二家園計劃”(MM2H)的申請條件,否則將導致這項計劃失去競爭力,不僅無法吸引外國人提出新申請,還會趕走已持有MM2H簽證的外籍人士。
馬華發言人張佑銓今日召開線上記者會指出,“馬來西亞我的第二家園計劃”是從2002年開始推行,宗旨是吸引外國投資者到我國投資,將我國視為第二家園,並致力把大馬打造成全球最佳退休目的地。
“根據數據顯示,計劃開跑以來,共有5萬 7478名外國人獲得了第二家園計劃長期簽證,這些長期持有第二家園計劃簽證的外國人已在大馬投資了近120億令吉,他們每月消費約1萬令吉,其中許多人也在這里購買了高端房產,而無論是簽證費、購買房產、汽車、定期存款和每月家庭開支,都帶動了我國的經濟。”
他表示,內政部最新公布的修改條件大大提高了這項計劃的門檻,包括需證明擁有的流動資產從原有的35萬令吉提高至150萬令吉、定期存款從原來的15令吉提高至100萬令吉、每月海外收入從1萬令吉調高至4萬令吉、必須每年在大馬逗留至少90天,以及第二家園計劃簽證的有效期只有5年,而不再是之前的10年。
張佑銓指出,馬華認同政府政策都必須與時並進,定期檢討和修改都是有必要也是合理的,以避免計劃不會遭到濫用或破壞計劃的初衷,例如規定必須每年在大馬逗留至少90天,這可以確保參與者在國內消費,帶動經濟。
然而,他表示,如今設下的高門檻條例似乎已本末倒置,在新的條例下,非但無法吸引外來投資者移居大馬,甚至還會將現有的第二家園簽證持有者趕走。
他指出,毗鄰新加坡的柔佛州,第二家園計劃已是柔佛增進收入來源之一,也是貢獻我國經濟增長的主要州屬之一,上述新條例也將直接打擊柔佛的經濟。
根據第二家園計劃全國顧問公司協會(MM2HCA)在9月進行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若原有參與者無法達到政府的新條件,逾半外國人會選擇到泰國申請長期居留。
“大馬第二家園計劃的新條例,與泰國開出的條件相比已沒有競爭力,差不多相等於加拿大、紐西蘭的條件,在這樣的前提下,這些參與者將優先考慮新加坡、泰國、英國、日本、澳洲、加拿大等國家。”
為此,馬華呼籲,內政部重新檢討和調整最近設定的條件,回歸第二家園計劃的初衷,即便無法恢復到2002年的申請門檻,但至少可以參考鄰國的移居條件,制定出更有競爭力的條例,把大馬打造成國際最佳退休目的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