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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還16億欠稅通知破產案 納吉向法庭申請查5稅官

(吉隆坡29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已入稟法庭,就因無法償還內陸稅收局逾16億9000萬令吉所得稅欠款而接獲破產通知書一案,申請調查5名在破產通知書事情上,進行宣誓的內陸稅收局官員。
馬新社報道,納吉的代表律師黃永康表示,有關的申請是根據2017年破產條規第47條,在9月22日入稟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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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申請獲取庭令,以對上述的5名男官員進行調查,因為內陸稅收局未能提供有關如何計算對他徵收的總稅款的詳細信息。
黃永康指出,此案於今日通過線上進行案件管理,內陸稅收局告知將會入稟申請,以撤銷納吉入稟的調查申請。
他說,法庭指示內陸稅收局在10月13日入稟申請,並擇定11月9日進行案件管理。
高級聯邦律師阿胡米達拉在受詢時,證實上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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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是於2月4日通過內陸稅收局,在高庭向作為欠款人的納吉發出破產通知書。
該通知書內容顯示,納吉必須繳付16億9000萬令吉所得稅,連同從去年7月22日(高庭下判日)至今年2月4日期間總餘額的5%年利率,即4590萬令吉以及堂費1萬5000令吉;截至今年2月4日,該總數達17億3880萬4204令吉16仙。
吉隆坡高庭是在2020年7月22日批準內陸稅收局向納吉追討逾16億9000萬令吉所得稅欠稅訴訟所提出的簡易判決申請,也諭令納吉繳付這筆所得稅欠款及欠稅罰款,納吉隨後向上訴庭入稟上訴申請。
上訴庭在9月9日駁回納吉的上訴申請,並維持高庭的裁決,即批準內陸稅收局向他追討逾16億9000萬令吉的稅款。
納吉在9月13日,向聯邦法院申請上訴準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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