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希控挪用基金案】證人:沒進行表現評估 延長外國簽證合約違程序

(沙亞南28日訊)內政部前副秘書長拿督蘇麗阿尼聲稱,時任內政部長阿末扎希在2016至2017年期間,在沒進行表現評估下,短時間內批準延長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UKSB)的外國簽證(VLN)合約,是不符程序的。
阿末扎希涉嫌40項與外國簽證系統有關的貪污指控案進入第4天審訊,53歲的蘇麗阿尼是本案第4名證人,她在2015至2017年擔任內政部副秘書長(政策和管制)。
她在接受主控官旺沙哈魯丁副檢察司的盤問時提及,進行表現評估是很重要的,因為有關公司代表國家形象,需對政府負責,確保所執行的程序是無誤的。
當被詢及為何在沒機會進行評估UKSB表現的情況下,仍延長該公司合約時,蘇麗阿尼說,作為一名公務員,她遵循指示,因為阿末扎希是副首相。
沒必要立即延長合約
她同意旺沙哈魯丁主張,即沒必要立即批準有關合約延長的申請。
她在證詞中提到,UKSB過早申請合約延長,因該公司與政府的合約尚有很長期限。根據供應外國簽證綜合系統合約第2.2.1條款,公司可在合約期滿前不少於6個月申請延長合約期,但UKSB卻在2016年10月提早申請合約延長,比合約到期日早了約3年。
她表示,此舉讓內政部沒足夠時間來評估UKSB的表現,以作出是否應將UKSB合約延長的決定。
蘇麗阿尼在接受辯方律師拿督阿末再迪再納的交叉盤問時則同意,即在希盟政執政前,由UKSB管理的外國簽證系統沒接獲任何有關服務的投訴。
現年68歲的阿末扎希面對33項向UltraKirana有限公司收取1356萬新元(約4148萬令吉)賄賂的交替控狀指控,指他以內政部長身分發出支持信,讓該公司繼續處理中國一站式服務中心及外國簽證系統。
阿末扎希亦面對33項在刑事法典第165條文(公務員不得接收貴重物品或禮物)下,指他在2014年至2017年收取1356萬新元 (約4148萬令吉)賄賂的交替控狀。
他在另外7項控狀被控身為內政部長,收取上達公司的現金115萬新元(約352萬令吉)、300萬令吉、1萬5000歐元(約7萬3600令吉)及1萬5000美元(約6萬1700令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