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求判解僱信無效 拒接種軍人入禀

(吉隆坡27日訊)陸軍中士旺南利早前因拒絕接種冠病疫苗而被解僱後,即決定入禀法庭申請司法審核,並要求法庭宣判政府8月4日向他發出的解僱信無效。

來自森美蘭皇家馬來軍團第24營的39歲陸軍中士的旺南利是於週一入禀法庭,他在訴狀中指出,他於7月3日收到接種疫苗通知後,即行使憲法賦予國人自行決定是否接種疫苗的自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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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後,他於7月5日、6日和9日接受多輪審訊,並因此承受巨大壓力,不僅如此,他還因為拒絕接種疫苗而被一些軍官責罵。

直至7月10日,指揮官沙魯根據1972年武裝部隊法令第4條文,即不服從命令解僱他,令他因此失去享有退休金的權利。

根據《當今大馬》的報導,旺南利把大馬武裝部隊、陸軍司令丹斯里占羅斯、指揮官沙魯、發出解僱信函的軍官阿佔慕尼,以及政府列為第1至第5答辯人。

在這之前,旺南利曾於9月初連同“檢討新冠肺炎行動”(GPMC)組織前往國家王宮,呈上諒解備忘錄,並要求國家元首檢討疫苗接種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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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組織是由200個非政府組織組成,主要是反對疫苗計劃。

旺南利當時在活動結束後曾說,他不接種疫苗的決定是最終決定,而他只是在行使自己的權利。

“上週,武裝部隊的代表來看望我,鼓勵我接受接種,以回到工作崗位。我禮貌地拒絕了他們的提議,我知道他們是在履行自己的職責。”

“我感到非常失望,近20年為國家服務,在沒有紀律記錄之下,我被不體面的解僱。”

根據報導,在旺南利因拒絕接種疫苗而遭解僱後,陸軍司令部曾發文告指出,除了被列為不適合接種冠病疫苗的人士,所有陸軍人員都須接種,特別是出任務前,因此任何拒絕接種者都將被視為違抗指令,且將遭到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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