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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律師指需時參閱報告 檳橋車墜海案改29日判

(大山腳24日訊)2019年1月發生在檳城大橋的汽車墜海案,大山腳推事庭原定今日宣判被告表面罪名是否成立,但被告律師今日開庭後突然向法官透露需要更多時間參閱控方結案陳詞的報告,法官因此宣佈展延判決至9月29日。

被告代表律師巴拉瑪南登在庭上指出,他是昨晚才拿到這份報告,需要時間參閱,因此要求法庭另擇日期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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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莫哈末納茲里反駁說,此案涉及公眾利益,而且案件於2019年2月開審,拖延至今已久,希望法官今日就宣判被告表罪是否成立。

推事庭法官阿扎爾法利茲也向辯護律師提出疑問,指控方結案陳詞已久,辯方有很長的時間可以聯絡主控官,要求提供結案陳詞的報告,但為何等到今天才提出?巴拉瑪南登聽後,直接坦承這是辯方的失誤。

法官較後諭令,辯方律師必須在9月28日之前,以書面方式針對控方的陳詞提呈答覆,並擇定9月29日宣判被告表罪是否成立。

被告維迪斯瓦仁(23歲)是在2019年2月11日被控,控狀指他於1月20日凌晨約3時,在檳城大橋往北賴方向4公裡處駕駛時,在考量當時所有情況後(包括預計當時的路況及交通阻塞的情況),會危及其他公眾的情況下,導致另一輛轎車的司機梅勻鉼(20歲)因此死亡,觸犯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1)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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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監禁至少2年,至最高10年;罰款至少5000令吉及不超過2萬令吉,同時從被判日算起,並可被吊銷駕駛執照至少3年。

此案發生至今已2年8個月,控方共傳召了12名證人出庭。

被告今早約9時獨自駕車抵達大山腳法庭,面對在場媒體的鎂光燈,他一臉淡定。他在法庭入口處掃描MySejahtera後,便直接走上法庭一樓等候案件聆審。

2019年初轟動一時的檳城大橋汽車墜海案,法官延至9月29日才判決被告表罪是否成立。

維迪斯瓦仁一身暗色裝束,獨自抵達法庭聆聽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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