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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旺朱乃迪:透明查失竊案 反貪會不包庇

(吉隆坡23日訊)掌管國會與法律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指出,反貪會將會確保以透明和專業的方式調查大馬反貪污委員會3名官員盜竊600萬美元(約2514萬令吉)現金證物案,絕對不會包庇任何犯罪官員。

他表示,他無權要求反貪會主席告假,不過他將會就此事與首相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商討,以尋求最佳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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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如何,他說,此案仍在調查過程中。

旺朱乃迪今日在國會為國家元首施政禦詞進行部門總結,回應行動黨蒲種國會議員哥賓星提問關於反貪會調查自家官員一事說,執法機構在其各自機構的管轄範圍內對自家官員進行調查的情況,其實並不罕見。

他說,反貪會是根據所收到的第一份資訊報告(FIR)展開調查,並在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29(1)條文(694法令)下,對犯罪行為提出投訴的法律責任。

“不過,在上述事件中,當反貪會收到第一份資訊報告時,反貪會立即展開調查。在還押結束後的偵查期間,沒有任何一方向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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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也只有國會議員在下議院提出這個問題後,才出現當事人報案。

他促請各方必須對反貪會的調查工作保持耐心和信心,以便能夠將完整的調查文件提呈給總檢察署研究和決定,並在不久的將來將涉案者繩之以法。

旺朱乃迪認為,基於反貪會掌握最完整的資訊,因此由反貪會調查該起案件,是最好不過的事。

“最好的調查單位是反貪會,因此,3名自家官員直接被逮捕,且被帶往法庭申請延長扣留。”

他反問,倘若報警的話,警方是否有能力可以從反貪會那裡找到相關文件呢?

他指出,重點在於是否擁有足夠的證據將犯罪者提控上庭,而不在於究竟是警方或反貪會展開調查。

反貪會或將隸屬國會

旺朱乃廸指出,未來反貪會有可能會隸屬於國會,需要向國會負責,國家反貪藍圖(NACP)也提出這項建議。

不過,他說,政府推行任何計劃,都必須根據標準作業程序(SOP)和條規,研究有關建議的影響,如果有需要再決定制定新法令。

他指出,至於多名國會議員要求反貪會回答國會的質詢,政府已經同意在聯邦憲法之下委任反貪會主席以及成立“反貪會服務委員會”(SPPR)。

“雖然如此,這件事還是需要詳加研究,以便有一套清楚的機制,反貪會要如何回答國會的質詢。”

他說,反貪會受到5個獨立組織的監督,其中包括反貪特委會、反貪諮詢理事會、投訴委員會、評估運作小組和反貪諮詢小組。

部長也表示,無論任何國家做得多麼好做了許多努力,只要是人類,就有可能還是出現貪污的事情。

他今日在國會針對國家元首施政禦詞進行部門總結,針對公正黨班底谷區國會議員法米詢問為何反貪會在許多委員會的監督之下,還是出現不法的事情時,作出上述回應。

旺朱乃迪指出,這不能夠責怪特定的一方,畢竟只要是人類,不論執法行動做得多好,就有可能發生任何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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