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端依布拉欣:確保有競爭力 將制定自願碳市場指南

(吉隆坡21日訊)環境及水務部長拿督斯里端依布拉欣說,內閣已在2021年9月17日同意來制定國際自願碳市場指南。
他在國會下議院回應甘馬挽區國會議員仄阿里亞斯有關確保未來碳交易計劃中有競爭力的碳定價政策的戰略行動,以吸引全球碳市場參與的提問時說,該指南的制定可作為有意參與國際自願碳市場(VCM)機制的國家政府和私營領域等單位的參考基礎。
他說,自願碳市場指南列出了有意自願開發或實施碳項目的國家政府或私營領域等各方的責任,列出該部作為負責氣候變化,與國家碳市場機制相關政策的職責。
他說,該指南還表示了實施自願碳項目的基本技術要求,以及需要向該部報告與自願碳項目相關的信息。

“我們也正與財政部(MOF)和其他各方,如大馬交易所合作制定國內排放交易計劃(DETS),而該計劃的發展是國家碳定價政策發展的一部分,它的實施是通過在國內市場分階段開發碳信用治理的‘單一平台’。
“國內排放交易計劃的發展將激勵州政府和私營領域等各方找到替代交易成本高、技術要求更嚴格的國際自願碳市場的替代方案,而該計劃的發展將使國內市場的碳價格保持競爭力和競爭力。”
另一方面,端依布拉欣說,一傢俬人公司與吉蘭丹政府有關涉及39萬6000公頃的森林面積的碳交易合作協議因多個因素而停止了。
他是針對峇東埔國會議員努魯依莎提出我國碳交易情況,提及吉蘭丹政府和私人企業的碳交易合作的附加提問時說,馬來西亞第一家碳信用公司在4年前成立,但該合作機制的方向無法繼續。
他解釋,任何碳交易都應基於國家級別的機制,而不是私人公司和州政府之間的機制,因為馬來西亞對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有承諾需要實現。
“我們承認在2017年與一家公司進行了討論,但由於一些原因,相關立法的努力停滯不前,因此我們實際上需要國家級別的機制。”
“這是因為我們有一個需要向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澄清的承諾,所以我們需要開發一個系統,這樣任何一方,無論是州政府還是私人都必須通過該部,以便每份報告都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