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民興黨:簽署諒解備忘錄 “從一開始就沒有受邀”

(吉隆坡14日訊)民興黨指出,在希盟與政府達成的“轉型與政治穩定”諒解備忘錄的事宜上,該黨從一開始就沒有受邀。

民興黨青年團團長拿督阿茲斯查曼告訴《每日新聞》,該黨是在希盟和政府已經談判並達成協議簽署諒解備忘錄後的最後階段,才受到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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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反對黨之間應該在諒解備忘錄的事宜上保持誠意,不應該要求民興黨跟隨希盟所作出的任何決定。

“從一開始就應該召集擁有105個議席的反對黨。在還未和首相會面之前,我們需要坐下來討論。必須有誠意。”

進行數次會議後才受邀

“但並非這樣,而是在與政府代表進行了數次會議後,我們才受邀,以及被通知要簽署諒解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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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別視該黨為“應聲蟲”(pak turut),民興黨主席並非無主見的人。

他是針對行動黨組織秘書陸兆福駁斥有關國會反對黨領袖拿督斯里安華及希盟與政府談判時,排擠其他反對黨的指控,作出上述回應。

陸兆福較早前指出,希盟最高領導甚至舉行了一個特別解說會,向祖國鬥士黨總裁拿督斯里慕克力說明有關諒解備忘錄(MOU)的內容。

他說,民興黨的代表也有受邀出席,但是他們並沒有應約,缺席了有關解說會。

“我們了解到的是,祖國鬥士黨以及民興黨並未準備與政府簽署有關的諒解備忘錄。而希盟尊重他們的立場。但不代表我們不能在其他事項上合作。”

也是實邦加區國會議員的阿茲斯查曼指出,如果雙方有溝通,民興黨肯定會強調1963年馬來西亞協議作為諒解備忘錄的內容之一。

“如果民興黨從一開始就加入談判,我們會強調1963年馬來西亞協議。沙巴和砂拉越人民的聲音需要在反對黨中聽到。”

他說,該黨甚至不知道諒解備忘錄的內容是什麼,只能在(周一)下午5點知道,聽說與丹斯里慕尤丁之前提出的提議有相似之處。

“如果我們不知道內容,我們怎麼會想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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