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董事控失信160萬 否認有罪 保外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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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6日訊)一名私人公司董事涉及失信160萬令吉,今日被警方帶往吉隆坡法庭提控。
吉隆坡商業罪案調查組主任馬希迪山助理總監發文告指出,被告王頓勇(譯音,59歲)被控將公司兩張各100萬令吉及60萬令吉的支票匯入個人銀行戶頭為私人用途,抵觸刑事法典第409(失信)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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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法典第409(失信)條文下,一旦罪成,嫌犯將被判坐牢不超過20年及鞭笞,同時可被罰款。”
他說,被告對兩項控狀皆否認有罪,法官允許被告以3萬令吉保釋出外,案件將在10月29日過堂。
民眾若有任何可疑活動的情報,可聯系吉隆坡警察總部熱線,電話:03-2146 0584/0585或前往任何鄰近的警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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