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越南妻捲款逃‧男子墜粉紅陷阱

(柔佛‧新山)一天打3份工的男子申訴,他為了傳宗接代才聽取友人建議娶越南新娘為妻,不料,他付了8888令吉介紹費將越南女子娶進門一個多月,對方即拿走結婚證書、3000令吉、護照、簽證等失蹤,由於先前女子也不斷向他索取金錢,讓他不禁懷疑自己墜入粉紅陷阱。

男子花8888元介紹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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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優景鎮的投訴人陸少鵬(52歲),一人身兼派報員、羅里司機及外賣員工3職。他今日(週六,8月14日)通過柔佛州馬華聯委會公共投訴局主任謝松清與秘書梁開明召開記者會指出,因友人說娶越南女子不錯,他才被說動,然後從報章廣告聯繫一名代理人,並結識24歲的越南女子Nguyen Thi Thu Dong。

他聲稱,5月初與名為“雷蒙”的代理人接洽後,對方即安排時間約他見面,而首次會面時,代理人即帶著這名女子前來,雙方遂迅速進入談論辦理手續的話題。數天後,當他把8888令吉的介紹費繳清後,女子即馬上跟他返家。

他透露,女子與他同住一週後,代理即帶領他前往布城、新山移民廳等處辦理手續,而他與女子認識才兩週,就在6月1日登記為合法夫妻。

同住期間,他聲稱並沒有虐待妻子,吃的、用的也給足對方,唯一可能令新婚妻子不滿的,或許是他一天到晚工作,平常只有2個小時可以陪伴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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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稱,新婚一個月後,他暱稱為“阿Dong”的妻子開始有點不對勁。

“7月初,她聲稱在越南的爸爸生病,要寄2000令吉回鄉,我就陪她到銀行匯錢。過後,她也向我討錢買衣服,我也給了200令吉。”

他說,新婚妻子也一直吵著他買戒指、項鍊、手環等首飾,惟他忙於工作一直沒時間帶妻子去買。直到7月中,他看見妻子將掛在衣柜內的衣服全部搬入行李箱,心裡懷疑妻子想要逃跑,就更加警惕。

他預料的事果然在7月29日發生。當時他下班返家,發現妻子和行李已不知所終,經仔細搜查,才驚覺鎖在抽屜的3000令吉已遭人撬開抽屜取走,連帶不見的包括正版結婚證書、妻子的簽證、護照、簽證抵押金收據等。

收護照防逃

妻哭鬧脅逼

陸少鵬指出,當他對新婚妻子起疑時,即馬上沒收對方的護照以防她逃跑,詎料女子使出“一哭、二鬧、三上吊”的伎倆,以跳樓要脅逼他交還護照。

“這件事情鬧得很大,我的鄰居當時還報警召來警察,我惟有跟警方返回警局解釋事情經過。”

他表示,直到妻子離家後,他才從友人口中聽說曾經看見妻子與一名騎摩多來找她的男子談話,他因此更加懷疑越南妻子嫁給他另有目的。

為了阻止妻子離境,他也親自到移民廳要求當局且勿延長妻子的簽證,惟被告知簽證可以停止發出,但無法阻止女子離境。

他今次通過報章報導他的經歷,主要是希望提醒別人勿輕易上當,而他也不期望妻子回來,他說:“即使她回來我也不要她了,我要離婚。”

捲款逃案變“羅生門”

各有各說詞,越南新娘疑捲款逃走案變成一宗“羅生門”。

謝松清指出,由於事主聲稱當初繳付逾8000令吉介紹費時,沒有拿過任何收據,加上事主與介紹人見面時都在外頭,他因此置疑有關外籍新娘婚介所的合法性。

他週六在記者會上與這名介紹人“雷蒙”通電時,也要求前往雷蒙所屬的婚介所當面交談,惟對方支吾以對,過後重複說了“我會發簡訊給你”就掛上電話。

謝松清之後數次撥打雷蒙手機時,對方一直未有接聽。

仲介反指男事主虐妻

針對事主的投訴,謝松清當下也致電這宗婚姻的接洽人“雷蒙”,惟對方反過來指控男事主是虐待狂,稱他沒有提供好的居住環境,讓越南新娘睡地板,甚至有時讓女子餓著肚子或吃面包、餅乾果腹。

雷蒙在電話中口口聲聲說,只要到男事主居住的地方問一問,就能知道他的為人,此外,關於男事主如何對待他的新婚妻子,這一切都有女事主的表妹作證。

他指男事主的說詞也很有問題,一會向人說被偷走2000令吉,一會又指3000令吉,根本無法取信於人。

針對這點,在場的陸少鵬一一否認。他稱自己沒有打過妻子,怎能說虐待?此外,他也沒有讓妻子餓肚子,而且平常都買好蔬菜、肉類放在冰箱,妻子可以自己煮來吃。

“我房間的空間很小,所以只放了一張單人床褥在地板上,妻子並非睡在地上。”

不過,他承認,因為店屋式的住家隔了數間房並且出租給人,環境的確比較擁擠。

否認騙婚

遭刻薄才逃家

出走越南新娘的表妹方順華(23歲)為表姐喊冤,指斥陸少鵬經常讓表姐吃外頭帶回來的剩菜剩飯,即使有帶菜回來,也是那種生了蟲人家丟在垃圾堆的劣質蔬菜。

她稱,表姐是因為受不了丈夫過於刻薄才決定逃家,並非事主口中所說的騙婚騙錢。

丈夫吝嗇成性有時挨餓

她承認,她表姐的確要求過男子寄2000令吉回鄉,惟否認表姐偷錢。

她週六受詢時說,她的表姐7月尾離家失蹤前,曾在月初因丈夫的苛刻對待離家出走過一次,那一次表姐還找她訴苦,並在她的家住了20天,但之後因為男方找上門大吵一頓,表姐才回去。

本身也是過埠新娘的方順華,來馬已經4年左右。她頗為生氣指出,表姐處處為丈夫著想,但她的丈夫卻因為吝嗇的習性,害表姐有時還過著挨餓的日子。

“我表姐有一次和她丈夫到移民廳辦理手續,從早上等到下午,肚子非常餓,她要求丈夫買水和食物給她吃,沒想到她丈夫竟叫她回家喝水和煮飯。”

“之前我表姐也想要出外找工,她丈夫不肯。我就建議不如每個月給表姐兩三百令吉家用,畢竟她在家做家務也有苦勞,可是她丈夫竟回答說為甚麼要給?”

她聲稱,表姐那一次鬧跳樓,主要是不滿丈夫誤會她要“跑路”令她傷心。

“我那時也有趕到警局,還勸表姐給她丈夫機會,說不定以後人家對會對她好。”

她生氣說,並非表姐不好,是對方自己不好。如今表姐離家失蹤,也不敢來找她,她也很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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