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走垃圾槽沒置告示牌‧居民丟垃圾接傳票

(森美蘭.馬口)縣議會及南方環保有限公司移走了拿督唐賢欽路的垃圾槽後,沒有矗立告示牌通知民眾此處不准再丟垃圾,結果一名居民丟垃圾時,遭縣議會執法單位發出傳票,理由是在公共場所亂丟垃圾。

馬口州議員張聒翔指出,根據不願透露姓名的居民反映,由於南方環保有限公司(SWM)沒有定時收垃圾,所以才會導致居民把垃圾丟在唐賢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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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定時收垃圾

他表示,居民對縣議會執法單位所發的傳票感到意外,因為此地點一直以來都有放置縣議會的垃圾桶,而且,縣議會搬走垃圾桶後,沒有在此地點設立禁止丟垃圾的告示牌。

他指出,他接獲居民投訴後,馬上聯絡縣議會及南方環保有限公司負責人,縣議會負責人表示此地點的垃圾桶已移走,此處不再是丟垃圾的地點,希望居民給予合作。

“南方環保有限公司負責人則說,此地點的垃圾槽已在週二移走,此處已是丟垃圾的禁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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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聒翔表示,若縣議會已移走垃圾槽,理應在此地點放置告示牌,避免居民繼續把垃圾丟在原本置放垃圾槽的地點。

他也呼吁縣議會及南方環保有限公司物色適合的地點以置放垃圾槽,以及確保在固定的時間內收取垃圾,避免給居民帶來麻煩。

他表示,居民若有任何意見,可致電017-6975716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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