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禁商家設齋戒攤‧林冠英擬訴《前鋒報》

(檳城)檳州首席部長要求卡巴星律師樓研究起訴《馬來西亞前鋒報》,指此報刊登的新聞誹謗首長禁止馬來人在光大設立齋戒月攤格。

檳州首席部長新聞秘書張燕芬今日(週五,8月13日)發文告說,林冠英要求代表律師卡巴星律師樓研究是否可以採取行動,起訴《馬來西亞前鋒報》,因為此報刊登新聞,誹謗首長禁止商家在光大設立齋戒月攤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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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長律師將研究《馬來西亞前鋒報》及《馬來西亞前鋒報週刊》於2010年8月7至11日的報導,此報在這期間刊登不實新聞,煽動種族情緒,指首長壓迫馬來商家,禁止他們設立齋戒月攤格。

租金未繳管理公司

她說,光大齋戒月攤格依然獲准營業,只是因為協調人,即檳城光大店商公會副主席莫哈末卡尼收了租金,卻沒有繳交給光大管理公司,即檳州發展機構,因而不准攤格進入。

“都還沒繳付租金,豈能讓攤格進入營業?更糟的是,協調人已經向商家收取租金,卻遲至週五仍未將租金繳交給檳州發展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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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為了掩蓋檳城光大店商公會收了商家的租金卻沒有繳交給檳州發展機構的過失,該會挑起種族課題,指州政府禁止商家在光大設立攤格,壓迫馬來人。至今,該會尚未繳付一分錢給檳州發展機構。

她說,《馬來西亞前鋒報》不是第一次製造首長壓迫馬來人的謊言。舉個例子,儘管回教先知誕辰遊行一如既往舉行,而且場面比往年盛大,但《馬來西亞前鋒報》依然繼續刊登不實新聞,指州政府禁止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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