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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收賄1萬元 藍德士創辦人不認罪

(吉隆坡27日訊)大馬藍德士公司(Big Blue Taxi)創辦人拿督三蘇巴林在地庭被控收取1萬令吉的賄賂,惟他否認有罪。法官允許被告以2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釋,並需交出護照給法庭,案件則定在下月1日過堂。

據馬新社報道,55歲的他坐著輪椅,在地方庭法官羅茲娜面前面控,並在聆聽控狀後表示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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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控狀所指,被告被控收取來自尤斯法茲拉(38歲)的馬來亞銀行戶頭的1萬令吉現款,用以解決阿茲占莫哈末雅欣的一宗布城上訴庭案件。被告在3月4日下午1時47分於吉隆坡葉觀盛路的大馬銀行犯下此罪行。

被告是在反貪污法令第16(a)(A)條文下被控,可在第24(1)條文下被判處不超過20年監禁、5倍賄賂金罰款額或1萬令吉罰款額,視何者為高。

被告的代表律師為莫哈末諾阿茲法;來自反貪會的主控官為慕達基阿都阿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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