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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嗜賭成癮欠下巨債 獅城陸交局前副總署長受賄385萬

(新加坡27日訊)聲稱因嗜賭成癮而欠下巨額債務,陸路交通管理局前副總署長符永泰昨天(8月26日)承認以貸款的方式,在5年內向多名承包商和分包商受賄124萬新元(下同·約385萬令吉),並在11年內欺騙同事逾72萬元(約223萬令吉)。

控方表示,這起案件是近年來最大宗的公共機構貪污案,籲請法官判被告坐牢63三個月並繳付罰金115萬6250元(逾358萬令吉),若無法繳付罰金,被告須坐牢兩年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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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律師林克雄則要求法官讓被告坐牢3年10個月,被告也沒錢繳付罰金,懇請法官讓他額外坐牢一年。

現年47歲的符永泰面對36項控狀,包括23項抵觸防止貪污法令和13項欺騙控狀。他昨天承認其中7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庭上揭露,被告於1999年8月加入陸交局,案發時主要管理湯東線和跨島線的工程項目,也是招標評估委員會主席和招標指導委員會成員。

根據案情,被告從2014年至2019年,謊稱家庭經濟困難以及要償還母親的賭債等理由,向多名承包商和分包商董事或高層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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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起初拒絕被告的要求,但被告仍不死心多次開口,而這些承包商和分包商與陸交局共簽下價值8.15億元的合同,且皆由被告負責監督,他們因此相信被告在陸交局有一定的影響力,可以促進公司與陸交局的未來合作項目,因此答應被告的貸款要求。

調查顯示,被告前後受賄124萬元,只償還了8萬3750元。被告以在陸交局的會議中替行賄的公司說好話,或向他們泄露一些有關招標的機密資料並提供建議,作為回報。

另外,被告也在2008年至2019年間,欺騙約13名陸交局同事借出72萬6500元給他。

貪污調查局後來接到匿名舉報指被告涉嫌貪污,隨後展開調查,被告於2019年9月19日離職。

控方:被告行為打擊陸交局名譽

控方表示,這起案件涉及金額高、行賄人數多,加上被告是陸交局高官,他的行為明顯背棄信任,也打擊了陸交局的名譽,影響了公眾對陸交局的信任度。

律師林克雄無償代表被告求情時表示,被告被捕後第一時間選擇認罪,私人診所的精神報告也顯示他當時有病態賭博(Pathological Gambling)的癥狀,病情影響他犯案,他因一時走投無路才會向他人貸款,犯下受賄罪行。

律師也說,陸交局有公開且透明的監督系統,被告幾乎無法影響招標結果,他的行為也沒有對陸交局造成金錢上的損失。

另外,被告育有兩個分別就讀小學和中學的兒子,他的姐妹和家人也給予他很大的支持,讓他下定決心改過自新,懇求法官輕判。

被告目前以24萬元保釋在外,案展9月2日下判。

除了被告,一家公司和來自4家公司的6名高層,早前也在行賄的罪名下被控。其中,韓國承包商項目總監金楊圭(52歲)和項目經理羅成英(49歲)已分別被判坐牢8個月,其他人的案件則另外審理。(部分人名譯音)

文/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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