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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CEO:BGARF列投資公司名單 1MDB曾付錢彭博社

(吉隆坡19日訊)一馬發展公司案第10證人即該公司前首席執行員莫哈末哈茲確認,一馬發展公司曾付錢讓彭博社,把一家開曼群島的基金Bridge Global Absolute SPC Fund(BGARF)列在彭博社的投資公司名單上。

他今日在高庭的一馬發展公司案接受辯方拿督斯里納吉代表律師塔妮雅的盤問時確認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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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這樣做的目的是改善有關基金在投資項目的合法性聲譽。

根據此前的報導,一馬發展公司把23億美元(約76億7000萬令吉)的現金匯給開曼群島的一家投資機構Bridge Patners Investment,用以管理BGARF的投資基金。

詢及彭博社是否並沒有針對這個基金作出查證,只需要支付訂閱費即可把有關基金列在投資名單上,他表示,他並不知道,因為他無法代表彭博社回答此事。

另外,他確認,一馬發展公司董事會是直至2014年6月及7月會議之後,才知道一馬發展公司旗下兩家子公司,即1MDB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及1MDB能源(冷岳)有限公司達成一項要以9億8900萬美元,向Aabar投資PJS贖回該子公司49%股權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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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協議當中也導致了1MDB旗下兩個子公司把向德意志銀行借貸的2億5000萬美元其中的1億7500萬美元匯給了Aabar投資PJS公司。

在這之前,辯方律師瑪蒂雅多次追問,他確認於2014年4月簽署與Aabar投資PJS公司簽署的協議,並不曾與1MDB董事會商討,但是他否認這是為了隱瞞董事會有關協議內容。

他解釋,這是因為2014年4月的協議已經撤銷,並在5月重新制定。

不過追問及一馬發展公司董事會是否於2014年7月以後才首次知道了上述協議中的贖回股權的內容,他表示:“是。”

另外,在昨日的審訊中,辯方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提出,是莫哈末哈茲協助劉特佐濫用了上述2億5000萬美元的貸款,以致把1億7500萬美元匯給了“假Aabar”公司,對此,莫哈末哈茲表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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