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萬溝渠工程沒善後‧警介入查鄭文福
(雪蘭莪訊‧巴生)涉嫌為兒子公司發出支持信的巴生市議員鄭文福陷入“四面楚歌”的局面,前上司劉天球今日(週一,8月2日)下午終於聽取民主行動黨紀律委員會的勸告前往報警,而雪州警察總部也正式介入調查鄭文福是否涉及一項未善後的70萬令吉溝渠工程,同時調查市議會的招標程序是否出現紕漏。
來自雪州警察總部商業罪案調查組的警官莫哈末哈欣,週一中午12時前往巴生市議會大廈向行動黨市議員林立選錄取口供,過後也在另一地點召見回教黨市議員查馬魯丁。莫哈末哈欣也盤問相關官員,並取走一些文件。
不過,莫哈末哈欣向林立選盤問約45分鐘後,不願接受媒體採訪,只表示警方將會陸續傳召其他證人;他也不願證實警方會否傳召事件的“主角”鄭文福。
警方今次主要是針對馬華巴生區會早前投報的一項70萬令吉溝渠工程,疑涉及“朋黨”勾結而展開調查。不過,警方基於還未接獲有人投報鄭文福涉嫌為兒子公司發出支持信,因此暫時還未針對此案展開調查。
將傳召招標小組
林立選也是行動黨黨鞭,他受詢時指出,莫哈末哈欣主要是針對這項工程,詢及鄭文福是否與這家承包商有關係、是否曾發出支持信,以及是否參與招標等,同時也詢問招標過程。
他說,鄭文福與這家承包商沒關係,也沒發出支持信,招標工程小組是根據這家承包商的能力發出工程。
“其實,這項工程基本上沒有問題,不懂馬華為何報案,而且鄭文福並非招標小組成員,馬華卻把他牽涉進來。”
林立選強調,市議會當初把工程發給這家承包商,是因為官員匯報指這家承包家曾有造橋經驗,因此獲得工程。
他說,據莫哈末哈欣指出,警方將傳召所有招標小組的成員,而市議會主席米斯蘭也是小組成員之一。
合約僅修渠非舖路
林立選說,溝渠工程並非70萬令吉,而是80多萬令吉,承包商也依合約完成修渠,只是在修舖道路時只補了一半,因此才會惹來誤解。
他說,承包商“自作聰明”,在完成溝渠工程後,為溝渠旁的道路進行修補,但承包商只修補一半,以致引起誤會,以為承包商收了錢卻只做一半的工程。
“不過,承包商確實在工程期間弄壞道路,因此有責任重新修補道路;我早前在小組會議上,已要求財務小組暫緩發出最後一期的費用給承包商,直到釐清問題為止。”
林立選稱,市議會官員和承包已針對此事向他解釋,他已致函市議會主席,決定是否發出“尾數”給承包商。
他強調,他和巴生市議會都會盡力配合警方或反貪污委員會的調查,以杜絕濫權和貪污問題。
林立選誤為反貪會介入
林立選起初以為是反貪污委員會要求展開調查,一度打算前往沙亞南反貪會總部,但受到民聯雪州政府的指示,基於趙明福事件,只能在行政大樓接受盤問。
不過,最後前來的是警方代表,林立選差點就摸錯門神。
你知道嗎? 70萬修溝沒完工就付錢 馬青巴生區團團長鄭有文上週前往巴生南區警區報案,並呼吁反貪會介入調查,巴生市議會花費70萬令吉修建巴生八打靈花園達卡路後巷2公里的溝渠,但工程於2009年12月29日只完成一半,就“收貨”付錢給承包商。 他說,根據可靠消息,承包商疑是現任市議員,而且是前某政黨黨鞭;因此,他要求掌管市議會財務小組的鄭文福能針對此事解釋,並向納稅人交代。 不過,林立選在鄭有文報警前,已解釋承包商完成溝渠工程,只是沒修補損壞的道路,修路不在溝渠工程的範圍內,但他認為承包商有責任重補被弄壞的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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