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12至17歲青少年接種 諾希山:有疾病者優先

(布城13日訊)衛生總監丹斯里諾希山指出,針對12至17歲青少年群體的疫苗接種的實施將採用優先制,即優先給患有疾病的青少年接種冠病疫苗。

他表示,12至15歲並患有疾病的青少年將獲優先;而16至17歲者,也將會優先給予有疾病者,至於沒有疾病的16至17歲青少年則會被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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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指出,根據輝瑞此前提交給國家藥劑監管機構(NPRA)的文件(dossier),其建議的疫苗接種年齡為16歲以上,但由於當局認為當時16至17歲的數據不足,因此我國將冠病疫苗接種計劃的施打對象設為18歲及以上。

他說,NPRA在6月16日獲得了新數據,包括12至15歲青少年接種疫苗的數據,因此批准讓青少年接種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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