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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居大馬未及時回新服役 24歲“逃兵”被監10週

(新加坡12日訊)跟隨改嫁母親移居馬來西亞,新加坡籍青年因為沒有返新履行國民服役,被判坐牢十周。

據報道,24歲被告莫哈末薩利安被指在未持有效出國準證(exit permit)的情況下,居住在國外長達6年一個月又八日,因此違反國民服役征召法令,昨天(11日)被判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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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被告出生於新加坡,是新加坡公民。在父母離異後,他的母親改嫁一名居住在馬來西亞的男子,因此當時13歲的他就隨母親移居馬國,並在當地就讀宗教學校。

被告16歲時輟學,開始做散工,19歲時到柔佛州生活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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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被告當時長期居住在大馬,但他依舊持有新加坡護照,更一共使用護照出入新加坡多達43次。

他的護照在2014年初時過期,他卻沒有更新護照,直到2018年家庭狀況出現了改善,他才試圖詢問有關當局如何處理這件事。

辯方律師向法官求情時說,被告的母親曾在2014年,也就是護照過期後,嘗試把被告帶回新加坡,但當時他們在這方面遇到了一些阻礙,不知道該向哪一方求助。

此外,他也透露,被告的繼父是一個很強勢的父親,被告與母親一直活在他的陰影下。他希望被告與母親留在大馬,因此母子倆很難有機會返回新加坡,母親根本無法得到話語權。

直到被告母親在2018年和繼父離婚後,他們的家庭情況出現變化,剛好當時被告的姐姐在新加坡的預購組屋單位到手,也幫忙向有關當局詢問這方面的問題,這起事件才有了進展。

辯方律師強調,被告曾嘗試回國,在這起事件中也沒有得到任何好處,因此希望法官能夠輕判。

不過,法官下判時表示,他並不認同辯方律師所提出的理由,並認為“國民服役不僅僅是為了保衛國家,另一個原因是將我們的人民凝聚在一起,讓所有不同種族的人有一種儀式感。”

針對這起案件,國防部透露,當局對違反國民服役征召法令的人采取堅決的立場。

自高庭在2017年制定了逃避國民服役者的判刑標準以來,包括被告在內已有18人被判監禁。

文/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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