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4日訊)20男女群聚豪宅並涉嫌參與毒品性愛派對,今日全被帶上庭提控。20名被告分別為13男及7女,其中4名男子年僅17歲,其餘者年齡介於18至25歲。
所有被告被控於本月1日凌晨12時30分,在甘密山一豪宅群聚,觸犯2021年傳染病預防和控制(疫區內措施)法令第17(1)條文。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者,可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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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中的16名被告認罪後,每人被罰款3000令吉,另4人因未成年,所以他們認罪後需等待福利局完成調查報告,每人獲以2000令吉保外候審,案展至9月7日下判。
20名被告在推事庭各別被控3項毒品指控,但他們皆不認罪,4名未成年少年每人獲准以每項控狀500令吉保外,其他16人每人每項控狀以2000令吉保釋,案展10月5日過堂,以等待化驗報告完成。
在尿液檢驗後當中4人呈陽性,他們也在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下被控,4人皆不認罪,獲准每人以1000至1500令吉保釋,同樣案展10月5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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