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商:以為是匪才逃 便衣警6鎗射車捕我兒

(吉隆坡28日訊)喜來登(半山芭)海鮮酒家董事主席杜漢光的35歲兒子,於本月22日到托兒所接載2名分別7歲和3歲的兒子返家時,在住家外保安亭突遭數名便衣警察攔截時,結果他誤以為對方是劫匪,因此立刻開車逃走,結果警方為了阻止事主逃走,當場朝車輪開射至少6槍。
這名事主杜錦湧(35歲,保險公司資訊科技高級職員)與34歲妻子杜曉文和2名年幼兒子,以及父母同住在蕉賴金山花園。
杜錦湧被捕後遭警方押回住家搜查,之後在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下受查,被延扣3天後獲釋,但又遭另一組警方逮捕,並援引1985年危險毒品(特別防範措施)法令延扣60天。
杜漢光與家人對於兒子遭警方不合理延扣,以及罔顧人命過度執法,深感不滿,因此今日與在代表律師黃啟斌陪同下召開記者會上講述事發經過,希望警方還其兒子一個公道。
據事主的妻子杜曉文說,丈夫於本月22日到托兒所接載兒子後,在下午3時許抵達距離住家約百公尺的保安亭,突然約5名男子沖向丈夫的轎車企圖開車門,丈夫下意識以為是搶匪,為了自身和孩子的安全,立刻踩油門逃走,沒想到遭對方朝車開了數槍並緊追在後。

押返住家搜查
她說,丈夫在住家不遠處束手就擒,對方才表明警察身份,隨後將丈夫押返住家搜查。
她指出,警方指控其丈夫涉嫌販毒,他們在沒有出示任何搜查令情況下搜查其臥室,隨後扣押丈夫的轎車,並帶走丈夫的護照、戒指和一些啤酒品牌的紀念品。
杜曉文說,丈夫在沙登警區總部被延扣了3天,25日當天獲釋後卻遭雪州警察總部警方重新逮捕,至今仍未獲釋。
另外,她透露,2名兒子事發時被突發情況嚇著不停地哭,丈夫被帶離住家後,兒子不斷追問父親何時回家。
“我前天為患有甲狀腺疾病的丈夫送藥時獲準與丈夫見面,丈夫情況良好,並且堅稱清者自清,不害怕被警方調查。”
指警方不合理延扣60天
黃啟斌說,據他向沙登警方了解,事主受查後初步證實與相關販毒案無關,但隨後卻遭另一組警方逮捕延扣60天,這是不合理的事,他已發信要求警方重新審視是否適合援引1985年危險毒品(特別防範措施)法令延扣事主60天。
他指出,根據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條文下,警方有權延扣嫌犯14天;警方大可繼續延扣事主滿14天,為何毫無理由延扣他60天?
“我已經致函給警方,但至今仍未獲得警方任何回應。”
黃啟斌強調,警方在這起事件上無疑是點錯相,因此家人促請警方盡快釋放事主,同時也對警方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向家人喊冤 堅稱沒涉毒
事主父親杜漢光說,兒子向家人喊冤,堅稱不曾涉及任何毒品活動。
他指出,兒子平時除了載送妻兒,鮮少外出,放工後都留在家,他是家人心目中是好好先生。
他說,兒子因最近空閑時,兼職當起物流公司的送貨員。兒子有一份很好的職業,如今莫名其妙遭警方逮捕,工作也不知是否保得住。
“為何不直接上門捉人?”
杜漢光說,從保安亭的閉路電視畫面,清楚可見一批男子在兒子抵達前已在一旁埋伏,當兒子駛入住宅區時,警方便用一輛車堵住去路,數名便衣警察隨即沖上前猛敲兒子的車。
他相信兒子當時是受到驚嚇,倒車後從另一條車道駛入住宅區,沒想到對方開槍,當時年幼的孫兒都在車上。
“我相信警方已經監視了一段時間,並且掌握兒子的出入時間和住址,因此不明白警方為何不直接上門捉人,而非要在公共地方突擊,導致兒子陷入恐慌而可能作出不適當的行為。”
警:企圖謀殺條文調查
加影警方週三(28日)發文告,指由於嫌犯杜錦湧被警方逮捕時,倒退車及加速逃走,警方援引企圖謀殺罪名條文調查此案。
加影警區主任莫哈末再益助理總監指出,有關逮捕行動由武吉阿曼肅毒局負責展開,嫌犯在保安亭拒絕配合及停車,反而加速逃走。
他今日發文告說,警方見狀後朝嫌犯轎車連開數槍,隨後追逐及成功逮捕嫌犯。
“嫌犯目前仍被扣留中,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07條文(企圖謀殺)展開調查。”
莫哈末再益呼籲民眾,若有此案相關情報,可聯絡附近任何警局,或查案官莫哈末阿玆魯尼占:016-9985730。
據悉,嫌犯目前被雪州警方援引1985年危險毒品法令特別防範措施(LLPK)扣查,在該法令下,嫌犯最多可被扣留60天。
雪州總警長拿督阿尊奈迪今日在線上記者會上也被詢及此事,但他拒絕多談,因為案件在調查中,而此案是由武吉阿曼毒品罪案調查部負責逮捕,並在行動中開鎗。
無論如何,他說,加影警方在調查槍擊事件時,有關嫌犯的家屬提及的說法,皆會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