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就讀的中學母校,甚至已經把講方言是違反校規這規定都取消了,老師說已經沒有必要規定不能講方言,就算沒規定,學生之間不見得有多少人會用方言交談。不是不想,而是不會。
近幾日經常追看一名本地女藝人,化身為新聞主播,用客家話一本正經搞笑播報新聞。粉紅色的外套、頗為誇張的髮型,加上對新聞事件的簡短評論等都讓我捧腹大笑。短短幾分鐘的新聞短片,製作上該是很費功夫的,有新聞片頭,要貼合時事,甚至有採訪、外國連線等,製作者實在很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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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不是真正的新聞,已足以勾起我小時候聽電台方言新聞的記憶來。小時候我只會客家話和粵語,不妨礙我偶爾聽聽各種方言新聞。新聞內容對當時仍然年幼的我而言已超出我能理解的範圍,但主播口條清晰講方言,已足夠新奇。儘管那時候我們大都講方言,但方言只限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又或者連續劇、影片內會出現,在學校只能講華語,而且大力推廣必須“多講華語少說方言”。剛上小學時仍有同學不太會講華語,會被老師糾正,如果一直講方言還會被扣品行分。現在回想起來,這樣的規定沒什麼道理,講方言又不是一件不道德的事,為何跟品行有關。小時候我是個乖乖牌,老師永遠是對的。而新聞播報那麼正經八百又嚴肅的事,在我心目中當然只能用華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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