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里18日訊)一名印尼籍女子試圖使用本地女子的身份證以接種疫苗,結果被揭穿,今日在丹州日里推事庭被判坐牢12個月。
被告雅妮斯蒂雅(36歲)是使用諾阿蒂拉(26歲)的身份證去接種,因而觸犯1990年國民登記條例第25(1)(c)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3年或罰款2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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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每一項罪狀,可被罰款2000令吉或坐牢6個月,而此案被告無力繳付罰款。
推事莫哈末納斯魯丁今日宣判,被告於今年6月13日及7月4日在社區康復中心(PDK)的行為罪成,必須坐牢。
**丈夫助妻犯案被罰款
在同樣的推事庭,被告的丈夫,即本地男子阿米魯查曼(59歲)因為協助妻子犯法,也面對一樣的控狀,他觸犯1990年國民登記條例第25(1)(m)條文,罪成可被判坐牢3年或罰款2萬令吉,或兩者兼施。被告最後選擇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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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被揭穿,是因為身份證的女主人於本月7日在霹靂州報案,她是從手機里的MySejahtera程式被告知她已接種兩劑科興疫苗。
被告的律師代表阿斯瑪迪在庭上要求推事判其當事人最低額的罰款,而不需坐牢。不過,此案的主控官則要求推事判被告相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