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施暴妻子 刀襲警員 警被迫開槍擊斃男子

(加央16日訊)一名55歲巫裔男子不滿妻子斥責他自言自語,暴力打傷妻子後,企圖縱火自焚,之後更用巴冷刀致傷前來勸阻的3名警員,迫使警方開鎗擊斃他。

這起案件於昨日,在加基武吉路一住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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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東勿剎警區主任賽夫丁警監今日發文告說,警方在下午2時48分接獲一名家庭主婦報案,稱上午約9時30分在家被丈夫扇耳光、打臉、拉頭髮和踏在地上。

賽夫丁。

“對方之後還用一把斧頭挾在婦女頸部,並扯著婦女頭髮拖進房裡。”

“根據婦女口供,她看見丈夫在憤怒下喃喃自語後,便上前斥責對方,未料丈夫因此對她施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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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警方在婦女投報後,立即援引刑事法典506/323條文,以及2012年家庭暴力法令18A條文調查此案,並由刑事調查組調查官艾薩於下午5時30分,在2組巡邏警員協助下前往婦女家展開逮捕行動。

“由於對方拒絕投降,因此警員被迫從窗口進入屋內進行逮捕,未料驚見對方一臉怒氣沖沖拿著巴冷刀,還試圖縱火燒房和自己的頭髮。”

“當對方把火撲滅後,警方攜同婦女的一名兒子,勸說對方超過1小時也不成功,對方在下午6時50分開始變得越來越咄咄逼人,更揮刀攻擊警員。”

“對方先是嚴重致傷一名警員右手,再揮刀刺傷第2名警員腿部,之後準備突擊制伏對方的第3名警員也被砍傷頭部。”

死者用來致傷警員的巴冷刀。

賽夫丁強調,由於對方的襲擊行動更為挑釁及偏激,警方不得拔鎗開出第一鎗聲作出警告,未料對方持續揮刀襲擊在場的警員及兒子。

“在不得已情況下,警方再次向發射第二鎗擊斃對方。”

他說,受傷的3名警員已被在加央端姑法霞中央醫院治療,目前情況穩定。

他指出,警方調查發現,死者擁有6項前科,包括涉及吸毒、刑事恐嚇、暴力和違反毒藥法令的罪行。而此案則根据刑事法典307條文(企圖謀殺)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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