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交長:EMCO區明起3天 准非必需領域裝卸貨品

(八打靈再也14日訊)交通部長拿督斯里魏家祥指出,國安會於7月13日決定,在加強行管令(EMCO)地區可以進行所有非必需領域的進出口貨品的處理、接收、卸貨工作。

他發文告說,這項特別許可從7月15日開始至17日(周四至周六),以便可以減少全國港口阻塞的問題,其中有些已經達80%的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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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至於裝貨和卸貨則可以在周一、周三和周五進行,須遵守國安會的標准作業程序(SOP)。

“交通部對此表示歡迎,交通部也承諾,在疫情期間,全國的倉庫和港口的營運不會受到影嚮,避免影嚮經濟供應鏈,同時也會協助業界人士安全及有效率地營運。”

監督港口機場嚴守SOP

他指出,交通部將會繼續監督港口和機場,確保貨物的處理在安全的情況下進行,嚴守國安會所訂下的防疫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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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這項決定對於繁忙的港口如巴生港口而言非常重要,以讓這些港口可以持續地有效運作,避免在加強行管令期間貨物堆積如山。

“希望此舉可以協助業界減少高昂的庫存費用。”

他說,交通部將會繼續監督,以確保貨物順利送給消費者,保障他們的利益。

“所有員工受促經常保持1公尺的人身距離、減少交流和接觸,其他SOP也必須嚴格遵守,例如使用搓手液、帶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PPE)、使用MySejahtera掃描二維碼。”

相關公司須遵守數條件

一、遵守6月15日更新的行管令期間運輸和物流SOP。

二、遵守所有衛生部訂立的條規,包括測量體溫、使用MySejahtera掃描二維碼、保持人身距離、使用搓手液和戴口罩。

三、禁止“受監督病例”(PUS)或者還在隔離的人士參與上述工作。

其他程序如下:

一、出口商、進口商和倉庫業者可以前往鄰近的警察局申請許可,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即可,例如收據、貨物單據、包裝清單等,以及負責裝貨和卸貨的工作員工名單。

二、他們可以把警方發出的許可信當作通行信,在路障可以向執法單位出示通行信,惟這項特別許可與現有的必要貨物“裝貨”和“卸貨”指南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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