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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106控狀 檳前議員控收賄千萬

(北海12日訊)新港某合作社董事主席拿督曼梳慕沙因涉嫌收受總值1100萬令吉的賄款及物品,今日被反貪污委員帶上北海法庭面對106項控狀,被告否認有罪,案展9月28日進行文件移交程序。

亦是前任峇都茅區州議員的曼梳慕沙(58歲)被控於2011年9月份至2020年8月份期間,在2001年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法令(AMLATFA)(613法令)下被控42項控狀,至於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怖主義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613法令)(AMLATFPUAA)下則有64項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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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8時許,被告乘坐反貪會官車,由反貪會官員押抵檳城反貪特別法庭,被告戴上墨鏡和口罩,雙手處則覆蓋著一件藍色外套。

被告被控160項控狀。由於法庭今早一度停電,案件從早上9時開始宣讀,面控數次暫停,更換了3個法庭後,最終於中午12時許於地庭唸完106項控狀。

反貪會主控官高級主任拿督法力哥新向法官諾哈雅蒂建議200萬令保釋金,被告代表律師郭文偉要求減至10萬令吉,最終法庭諭准被告以50萬令吉保外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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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督法力哥新說,被告共面對160項控狀,106項是在檳城法庭進行,另外的54項控狀將於本周在吉隆坡法庭面控。

法力哥新表示,被告涉嫌收受的款項和物品,包括現金、不動產(地產)以及股票。

被告戴墨鏡和口罩,被反貪會人員押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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