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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指無信外出送食 首日當志工接罰單

(馬六甲7日訊)一名電召車司機昨晚在格西當選區服務中心協助包裝食物,完工後於晚上11點多駕車回家,卻在途中遇路障遭警方罰款1500令吉。

41歲事主莫哈末住在公主海灘,昨天是他第一天當志工,他說,他傍晚四五點左右到謝守欽的服務中心協助包裝食物籃,直至晚上11時許才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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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吉里望靠近國油加油站的路障被警方截停,他告訴警方,我有電子版的出門准證,但警員說不要看電子版的,他只好致電向謝守欽求助。”

謝守欽說,他接到莫哈末的電話時本身也在回家途中,於是馬上折返並帶了屬於莫哈末的硬拷貝出門准證前往現場,同時也向警方出示州政府、消拯局、衛生局和福利局的公函。

“警方看了文件表示沒有問題,我就離開,但莫哈末卻在我離後之後,被警方開了一張1500令吉的罰單。”

道歉請求原諒仍接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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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守欽說,警方的罰單理由是指莫哈末在沒有合理的理由及信件下,駕駛電召車及出外送食物。

莫哈末接著說,警方未開罰前,他已多次向警方道歉及請求原諒,但最後警方還是開罰單給他,令他深到無力,只好默默接過罰單。

莫哈末也說,他原本是一名軍人,2018年開始駕電召車。雖然發生這件事,但無阻他繼續到中心當志工。

謝守欽:致函取消罰款

謝守欽說,他將致函衛生局要求取消罰款,否則就交由法庭裁決。

他認為,疫情當下,警方不應為難人民,並指在疫情之下,人民代議士及其志工可以不受地區限制的幫助有需要的人,警方對事主開出罰單的理由是不合理的。

他也質疑,如果警方不接受電子版函件,是否其他前往接種的民眾也必需打印My Sejahtera預約證明?

“人民的生活已經不容易,我希望警方勿雞蛋裡挑骨頭。”

他也表示,歡迎警方前往其中心協助分配食物援助及幫助人民。

志工莫哈末(左)在完成任務後於返家途中接到罰款,右為謝守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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