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13歲唐氏兒被虐 患者和證人隔離期屆滿警再錄供

(吉隆坡6日訊)市警已介入調查一名患有唐氏綜合症的13歲女童涉嫌被虐待案,但由於患者以及相關證人全部染上冠病,因此警方需等待他們的隔離期結束並痊癒後,再傳召相關人等錄供。

吉隆坡刑事調查主任賽夫安努亞高級助理總監今午發文告指出,警方是於上個月24日傍晚6時30分接獲投報,事發地點相信位於旺沙馬朱地區一個高級公寓單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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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夫安努亞指出,受害者是於去年7月14日起,開始在上述單位居住,警方接報後,已將女童送往吉隆坡中央醫院驗傷。

他說,初步調查顯示,女童胸部、手臂、頸項和大腿都有燒傷的痕跡,而且全身多處傷痕,而醫生的檢驗結果也顯示,女童身上的傷勢包括新傷和舊傷,而且兩臂燒傷部位已出現感染。

“該高級公寓單位內還有另6名兒童居住,其中2名2歲的幼童也患有唐氏綜合症,不過他們全都沒有受傷;而負責看護這些兒童的看護人員則是一名28歲的巫裔女子。”

他說,警方援引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虐待、疏忽、拋棄或令孩子遭到肉體或情緒傷害,或導致或容許他人如此作為)條文展開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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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此案的證人全都染上冠病,目前正在衛生部的指示下接受隔離,因此警方會在他們的隔離期限結束後,再向他們錄取口供。”

賽夫安努亞呼籲,民眾應對四周的環境更敏感一些,若發現鄰里之間有發生虐待他人的事件或刑事案等違法行為,可撥打03-2115 9999聯絡吉隆坡警察總部熱線或到鄰近警局向警方提供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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