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外籍員工沒檢測冠病 冷凍肉食品店接2.5萬罰單

(吉隆坡29日訊)冷凍肉食品店合夥人因店內3名外籍勞工沒有接受冠病檢測而遭警方開出2萬5000令吉罰單,特別是其店鋪未曾出現確診案例,讓他大感疑惑,而事主之後咨詢衛生局官員時,官員也對此感到不解。

事主鐘先生(38歲,冷凍肉食品店合夥人)接受電訪時說,3名警察今早10時許巡視其位於白沙羅高原的店鋪,其中1人以店內3名外籍職員沒有接受冠病檢測為由,當場開出一張2萬5000令吉的罰單遞給女經理,而他當時並不在店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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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之前,女經理透過手機讓我與該警官交談,而警官聲稱最新的SOP是所有外籍勞工必須接受冠病檢測,惟有無奈讓警官開罰單。”

他說,他以為只有建築及製造業的勞工需要強制性接受冠病檢測,而他的店面是持有雜貨店營業執照,主營冷凍食品銷售,而且也沒有包裝及製作程序,不解違反SOP之說。

罰單未註明所觸犯法令

“警方所開出的罰單上也未註明所觸犯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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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先生說,他之後到縣衛生局上訴,官員透露若店鋪出現確診案例,僱主接獲當局指示讓職員接受冠病檢測而沒有照做,警方才能開罰單,因此官員已協助開檔向總檢察署反映此事。

“我們的店鋪沒有任何人確診冠病。”

他補充,其實很多同行也沒有讓外籍勞工接受冠病檢測,因此他對政府當前最新的SOP感到混淆。

警助理總監:援引傳染病條文開罰單

十五碑警區主任安努亞助理總監受詢時說,警方是援引2021年傳染病預防及控制法令第14(1)條文開這張罰單,在此條文下,為了預防及控制冠病病毒在工作場所散播,執法人員有權利指示僱用外籍人士的僱主,將外勞帶去進行冠病篩檢,且所有相關費用由僱主承擔。

“警方是依據政府強制僱主確保所有外籍勞工接受冠病檢測的宣佈,作為執法依據。”

國防部高級部長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早前指出,從今年2月1日起,政府強制全國所有僱主確保他們的外勞接受冠病檢測,而檢測費用則將由僱主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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